于汉超的“假动作”把自己给晃倒了

于汉超的“假动作”把自己给晃倒了

国脚于汉超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一事终于在4月14日晚有了定论:广州警方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给予其开除处分。

实话说,变造车牌不算罕见,但当街变造车牌,尤其是公众人物当街变造车牌确实没怎么见过。从网友拍摄的视频来看,于汉超拿着一支疑似记号笔的物品将“辽BE”涂改成了“辽BF”,E最下方的一横被抹去。想来,对于一个没有什么歪脑筋的驾驶员,是不会随便就能变出一支可以涂改车牌的“神笔”。因此,神的不是笔,而是球员本人已经想好了他要做的事。

只是,如此操作真可谓令人大跌眼镜。其一,涂改车牌,一般是为了逃避交通规则的监管,而选择这么干,难道会不知道自己触犯了一条更为严重的交规?有网友推测,由于该车辆是外地车牌,因此于汉超很可能是想通过涂改车牌,绕过广州市“开4停4”的交规,该交规规定: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自然日)以上。若违反,则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相信对于驾驶员本人来说,他当然应该知道车牌涂改与违规上路的后果,但出于侥幸心理,于汉超还是在两个错误的选项上选择了更为错误的那个。

作为职业运动员,更应该懂得何为规则、遵守规则的重要性。

其二,作为公众人物,过往的很多教训已经明示了一点:公众人物因为其身份的公共性,更需要在言行上做出表率,引导社会向上、向善。所谓享受了多大的荣誉和利益,就应该承受多大的责任和约束,不能因为球踢得好,有了更多的社会声誉,就以为自己有了特权,可以僭越规则。相反,社会声誉既成就了公众人物,也恰恰是对公众人物的约束。本次案例中,人们凭借着身材和样貌很快就确定了当事人是恒大球员于汉超。由此看来,社会声誉不是公众人物的保护伞,而是公众人物头顶上的金箍,提醒和约束的都是公众人物自身。

如今,于汉超也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了工作中和法律上的后果,希望这次变造车牌事件能让于汉超明白遵守绿茵场上的规则很重要,不在社会生活中领黄牌甚至红牌更加重要。也希望这次“停赛”后,于汉超能补上法律这一课从而更好地回归球场,知错受罚改过还是好公民、好球员。更希望这次事件能成为所有公众人物的警示:带头守法而非当街违法。

不得不说,于汉超这次的“假动作”骗过了自己,还把自己给晃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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