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石狮火了一把!
这次是因为钱!
一张又一张的百元大钞从天而降!能不火吗?
今天早上,小编得到消息
警方已经找到撒钱的当事人了
据说,他钱是从附近银行里取出来了
至于为什么撒钱,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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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中热传的视频
这事发生石狮八七路与濠江路交叉路口附近
面对白花花的银子,不,应该是通通的钞票
路人竞相哄抢!
这能不抢吗?谁能不动心啊?
当许多市民从朋友圈、微信群中看到这一幕时
看得都眼红,并抱怨为何自己不会遇到天降横财
不过,这事闹得大了,石狮警方也介入调查
不过,也有市民疑惑
大家从小都会唱那首歌:
“捡到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
天下掉钱下来,这钱能捡吗?
谁捡到的钱是否就算谁的?会不会违法?
这些担心并不是多余的
面对这种天降横财,
搞不好你就可能违法犯罪了
首先回答大家“捡钱违不违法”的问题
其实,捡钱并不违法!
按照现有的法律,钱数于种类物,占有即所有!
别人将撒钱在街上,这时钱已脱离原所有者控制
这时,不管捡多少,谁捡到的钱就算谁的。
但是——
如果原所有者找上门来,让你归还捡到的钱
那么,你一定得还给他
否则,你就侵犯了原所有人的财产
如果不还,就可能违法,甚至犯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这条规定里说的“数额较大”,一般指5000元以上
如果数额少5000元也得还,因为那是不当得利
如果原所有者没有来要?或者没有警察上门来
那钱不还行吗?嘿嘿,这个法律没有强制规定
我们倡导“拾金不昧”,
但如果你“昧了”,其实也并不违法,
只是让你道德上有点“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