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上籃球》第一章第9節:投籃分佈之三分球(上)

上一節我們提到,NBA引進投籃分佈的統計以後,發現兩分命中率並不是隨著距離拉遠線性降低的,而是在離開籃下後就遭遇斷崖式的下滑。

也就是說,NBA的兩分球裡,有比想象中更多的投籃,是在出手的時候,不管進不進就知道數學期望偏低。在這裡我們不能拿諸如賈巴爾這樣的勾射大神,或者喬丹這樣的後仰跳投大神來作為普遍案例,而要看全聯盟的趨勢是怎麼樣的。

這時候稍微有些經濟頭腦的從業者就看出來了:我們原先覺得三分的有效命中率接近50%平平無奇,是因為它是和整個兩分命中率來比的;但現在研究後發現大部分區域的兩分命中率都只有40%左右,三分的優勢明顯被放大了,那麼為什麼不多投呢(更別說距離更近,準心更高的底角三分)?

為了讓大家更形象地感受到這種投資回報比上的區別,我們貼一張戈茲貝里書中的圖。這種圖Y軸用的是“每次出手得分”,其實是有效命中率換了個殼而已,X軸仍然是出手距離。

《紙上籃球》第一章第9節:投籃分佈之三分球(上)

戈茲貝里在圖中用黑筆框出了介於籃下和三分之間的區域:“Why would you shoot here?(你為什麼要在這裡出手?)”霍林格口中“籃球分析摘下的位置最低的果實”,指的也是這個魔球化的理論。

三分狂潮的幅度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上一個完整賽季2018-19賽季,全聯盟總共投進了27,955個三分,要多於NBA引進三分線後前11年的總和(1980-81賽季到1990-91賽季),或者2003-04賽季和2004-05賽季的總和。2019-20賽季若非臨時停擺,命中數再創新高几乎板上釘釘——全聯盟的三分比重已經達到38.2%,要高於2018-19賽季的35.9%。

這件事情回溯起來還蠻有意思的。NBA最早是一項由大個子主導的運動,麥肯和張伯倫甚至以一己之力逼得聯盟修改禁區規則。後來麥肯退役以後前往NBA的競爭者,美國另一個籃球聯賽ABA擔任掌門人。他為了改善觀賞性做了不少嘗試,比如使用花球。當然加入三分線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初衷說是“希望讓小個子更多地主導比賽”,幾年後NBA予以引進。

戈茲貝里提出的問題發人深省:“還有哪項以得分為目的的運動,會因為你的出球區域不同而給予特殊獎勵?”或者這樣說:如果明天國際足聯打算把禁區外的遠射算作1.5個進球,或者網球乒乓球之類改成某個區域的扣殺會額外算分,你猜會發生什麼事情?

可以預見的有:

1.改制原本就不太可能發生,因為這種規則的顛覆性太強。

2.如果改制真的發生了,人們會對此加以利用。

3.如果加以利用的幅度太誇張,大家會回過頭討論改制的利弊。

NBA的不同之處在於,第一件事發生在七八十年代,運動的影響力以及媒介的發達程度都有限。第二件事要結合投籃分佈統計的出現,還會囿於一些老舊的觀念,具備很強的滯後性。第三件事則因為第一件事和第二件事之間間隔了三四十年,人們不可能再去討論三分球規則是否合理,該不該取消了。

這種既是重大規則改制,又是到了三四十年後才被加以利用的案例,實在太過罕見了。奇特的衝突會導致某些不明就裡的人,因此認為今天的三分狂潮存在突然性,只是某種“風格”、“流派”、“傾向”或者“不可複製的能力”。我可以在這裡很明白地告訴大家不是的。它就是很必然的,雖遲但到領悟到了籃球的真諦而已。

多投三分究竟是“風格”還是“趨勢”,為什麼對於身在中國的我們特別重要?這是因為“風格”僅僅是各有選擇,而“趨勢”來自於自然進步。“風格”往往侷限於高端玩家的比拼,“趨勢”卻是值得低端玩家去研究和學習的。

三分球的下一個部分,我會結合一些別的數據,來解答“風格派”比較常見的質疑,比如:

多投三分是想投就能投的嗎?

怎麼看KD小卡打法不魔球卻是冠軍?

多投三分會不會影響侵略性?

莫雷強調魔球以後不是仍未成功嗎?

庫裡哈登豈是別的聯賽球員可以模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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