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出口管理太嚴格,有沒有捷徑可走?

一個歐洲的客戶需要20個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樣板。

像往常一樣,我讓工廠提供了樣板之後,就打算通過貨代寄出去。

我和貨代已經合作了多年,他頗無奈地說:“Tess,如果買家沒有特別大的採購意向,或者是數量不大,樣板就不用寄了。”

我說:“運費是客戶出,這是早就說好的。而且我已經跟客戶講過,現在空運一直處於爆倉狀態,不保證時效,他們也表示理解。”

貨代苦笑了一下說:“爆倉已經是常態,並不是什麼大問題。我說的問題是,現在寄樣板和出大貨一樣麻煩費,20個就不寄了吧, 現所有口罩需報關出口,單報關費就要700元。”

口罩出口管理太嚴格,有沒有捷徑可走?

想了想這20個口罩的樣本成本,又想了一下報關費和空運費,感覺和預算差距有點大。

不過,這也證實了國家對防疫物資出口的要求之嚴格。

俗話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些外貿圈的老油條不信邪,覺得再嚴格的法律法規也會有漏洞,總想鑽空子。

但事實已經讓越來越多的人打消了鑽空子的想法。

案例一:

4月8日,黃埔海關查獲廣州某企業申報出口一次性防護口罩(非醫用)70.6萬個、一次性醫用口罩83.8萬個。

經查驗,實際貨物為多種品牌、多個廠家生產的防護口罩(非醫用),其中有10萬個口罩無生產標識,部分口罩包裝袋與外包裝盒印製的生產標識、質量標準、生產廠家等均不相符。

另外,還夾藏有無生產標識的額溫槍和體溫計共975支。

同時,還存在冒用其他公司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申報的情形。

當事人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4月17日,黃埔海關緝私局將此案移交地方公安機關立案偵辦。

案例二:

4月7日,天津海關查驗發現青島某商貿公司申報出口的27噸黑鐵絲中夾藏有未申報的3M牌N95口罩2.16萬個。

經專業機構鑑定,上述口罩為不合格產品。

當事人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4月16日,天津海關緝私局將此案移交口罩購買地公安機關立案偵辦。

案例三:

4月16日,北京某公司向廣州海關申報出口非醫用口罩64.9萬個,經查驗,該批口罩實際為醫用口罩,報關時未提交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和出口醫療物資聲明,當事人涉嫌逃避商品檢驗。

4月18日,廣州海關緝私局對此立案調查,本案正在進一步調查過程中。

問題來了:在如此嚴格的出口政策之下,現在口罩出口該如何操作呢?

我簡單總結了一下,一共需要10項內容:

  1. 營業執照,經營範圍要有相關的經營內容。
  2. 企業生產許可證。(生產企業)
  3. 醫療器械產品備案證或者註冊證
  4. 產品檢測報告。
  5. 說明書。
  6. 產品外包裝要顯示批次。
  7. 產品質量合格證。
  8. 產品樣品圖片及外包裝圖片。
  9. 貿易公司需取得海關發貨人註冊備案。
  10. 目標市場的准入證,如CE, FDA等。

最後說一件有趣的事

美國當地時間4月17日,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表示,美方正要求中國修改出口法規,以方便防疫物資的出口。

但他們忘記了,中國修改防疫物資的出口政策,正是為了配合美國,確保出口醫療用品的質量安全才修改的。

新政實施後,既規範了出口秩序,也確保各國採購物資的質量,何樂而不為呢?

沒想到,我們都這麼替美歐人民這麼著想了,他們居然還不滿。

更有意思的是,在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公開表態的前一天,《華爾街日報》就拿著白宮給的“內部資料”,把中國給攻擊了一通。

口罩出口管理太嚴格,有沒有捷徑可走?

《華爾街日報》先是大喊,“因為中國的出口限制,導致美國無法買到急需的醫療防護物資和檢測試劑盒。”

還裝作義憤填膺為中國企業說了一句話,“由於中國的出口限制,無法獲得出口許可,中國企業生產的防疫物資正在中國的庫房裡落灰。”

接著,引用美國國務院的“控訴”稱,中方有官員曾表示,“中國的醫療物資得優先用來滿足本國的防疫需求。”

最後,給中國扣上了一個“擾亂全球防疫供應鏈”的大帽子。

至於中國限制出口只是為了確保質量這個事實,《華爾街日報》僅僅只是在文章中間隨便帶了幾句而已。

看完這個新聞,有種莫名的喜感,似乎看到了一條急著跳牆的狗,無論怎麼跳,怎麼狂吠,牆還是安然立在那裡。

牆裡牆外的人,看著這一幕,就當是看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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