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徵收不要慌,為自己爭取補償款才是真

隨著城市的不斷髮展和建設,城市周圍的土地隨時面臨著被徵收的可能。對於很多農民來說,失去了土地就意味著失去了生活來源,會使其生活嚴重受到影響。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那麼,具體來說,農民朋友可能拿到哪些補償呢?

(1)土地補償費。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2)安置補償費。安置補償費是為了安置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並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的生活所給予的補助費用。徵收農用地的安置補償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3)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包括地上的各種建築物、構築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等,還包括被徵收土地上的林木的補償等。

土地被徵收不要慌,為自己爭取補償款才是真


(4)青苗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是指有正處於生長階段的農作物,因土地被徵收而不能收穫使農民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農民農作物補償的費用。

(5)農村村民住宅補助費。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6)被徵收土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法律對農村土地徵收補償有明確規定,作為被徵地的農民,要按照法律規定結合相應的情況,積極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於補償的標準,每個省市都有自己的統一標準,在涉及徵地問題的時候,要充分了解這一標準,防止自己的利益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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