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朋友开玩笑:叫三声爸爸给2万块,对方真叫了,法律怎么看?

跟朋友开玩笑:叫三声爸爸给2万块,对方真叫了,法律怎么看?

现实中,尤其在男生之间,相互开玩笑的事比较常见。比如,你可能也听过朋友这样开玩笑,“你叫我爸爸我就给你钱!”。大家都知道这是在开玩笑,但也有的人会好奇,大家都是成年人,说出来的话就要负责,那这样玩笑话法律上怎么看呢?

跟朋友开玩笑:叫三声爸爸给2万块,对方真叫了,法律怎么看?

案例:

胡月(化名)、李林(化名)、石章(化名)三人是大学里的室友,毕业后三人也常在一起喝酒聊天。胡月是农村家庭,手头并不富裕,年前为了买新水果手机,瞒着家人在某网贷平台借了钱,可到了月底仍然没钱还上,利滚利,自己欠平台的钱涨到了近两万块。而石章是三人中比较有钱的富二代,家境殷实,每月光生活费就有两三万。一次喝酒,胡月把自己欠钱的事情说给李林和石章,想从石章手上借两万元。石章酒精上头,开玩笑道,你跪着叫我三声爸爸,我就给你2万块。没想到,胡月当场就跪下了,顺便叫了三声爸爸。可石章立马就反悔了,说自己是开玩笑的,胡月气得跟石章打了起来。

本案为实际案例改编,情节有出入,已做增删,仅供法律探讨。

跟朋友开玩笑:叫三声爸爸给2万块,对方真叫了,法律怎么看?

一、口头赠与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予的合同。虽胡月和石章是酒后表态,但是并没有证据表明两人已经因酒后丧失自己意志,所以该赠予仍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有效合同,双方均应当遵守。胡月已经履行赠予合同附带条件,所以石章可以进行赠予。

二、那么石章有权拒绝给付2万元钱吗?

赠与合同是需要公证的,没有公证的赠与合同需要当事人有实际的所有权转移行为才能使合同生效。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那有没有例外呢?合同法同时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本案中,胡月和石章之间的赠与合同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也未经过公证,故石章在向胡月交付2万元之前,可以撤销该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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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公序良俗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民法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现实中,存在不少像胡月和石章这样的案例。类似这样的口头赠予合同,往往是以一些荒唐的行为为条件的。本案中,胡月和石章两人并非父子,石章要胡月喊爸爸,这样的行为已经违背的伦理道德,社会的基本公序良俗,这样的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一般认为公序良俗包括以下类型:违反性道德的行为、赌博行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违反家庭伦理道德的行为、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诱使他人违反合同的行为、暴力行为、对违反道德目的的无偿资助行为等。

本案也给广大的网友提了醒,酒桌上的话不可当真,明显不符合合理的玩笑话,即便是对方履行了赠予,也是可以收回的。对于本案,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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