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一下可以不拘留吗?”-今日头条-手机光明网

本报讯 (记者黄枫 通讯员陈旖旎 陈国色)昨日7时15分许,在晋长高速下行17公里100米处(晋江南往石狮方向龙湖出口主线分岔口),发生一起小车撞水泥墩的交通事故。得知要接受处罚时,驾车女子竟询问:“哭一下可以不拘留吗?”

民警到达现场时,白色轿车车头深陷在匝道口导流区的水泥防护墩上,发动机损毁暴露在外,驾驶室的安全气囊弹出,放置在水泥防护墩前的两个防撞沙桶被撞爆裂,车子边上站着一名中年女子,幸无大碍。

当民警询问女子谁是驾驶员时,其声称是丈夫驾车,事发后因有急事先行离开。民警觉得有些蹊跷,准备调取监控核实。此时女子才坦言,车是她开的,但自己是无证驾驶。

民警告知女子,无证驾驶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出险,发生事故受伤就医的费用和路损都要自己承担,并且还要接受1500元罚款以及拘留14天的处罚。听到这里,女子竟询问民警:“我哭一下能不拘留吗?”

据悉,该女子姓陈,重庆人,50岁,在工地上班,未取得驾驶机动车的资格。因丈夫人在泉州,可找不到有驾驶证的人,可又想去惠安的工地看看,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准备从晋江南出发到惠安,没想到在路上发生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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