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月中轉正,轉正之後薪資也會調整,當月工資如何計算?
一、如果按國家規定的21.75來計算的話,有兩種計算方法:
A:轉正月工資=試用期工資+(轉正後工資-試用期工資)*轉正後出勤天數/21.75
B:轉正月工資=轉正後工資-(轉正後工資-試用期工資)*試用期出勤天數/21.75
這兩種方法有時候會因為大小月出現一些不合理的情況,比如請事假可能會出現工資不扣或者工資為負。
二、如果不使用21.75來計算的話,以下方法為:
C:轉正月工資=(試用期工資*試用期出勤天數+轉正後工資*轉正後出勤天數)/當月實際計薪天數
如某人試用期工資3000,轉正後為4000,在當月,試用出勤10天,轉正後出勤13天。
則轉正當月工資=(3000*10+4000*13)/23=3565.22
總之,三種方法都是沒問題的。如果使用21.75來計算,則推薦B ,因為做減法能更明確的體現合同中約定的薪酬。
實踐中我覺得還有一種方法更合適於員工,你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