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沙縣東門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的批覆閩政文〔2020〕55號


三明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審批沙縣東門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的請示》(明政文〔2019〕65號)悉。經研究,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市上報的《沙縣東門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以下簡稱《保護規劃》)。

  二、《保護規劃》的範圍為東至文廟路東溪河岸,西至建國路、興國寺西側圍牆,北至鷹廈鐵路線、興賢坊南側道路,南至李綱東路沙溪沿岸,總面積約21.77公頃。其中核心保護範圍面積6.38公頃,建設控制地帶面積15.39公頃。

  三、你市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利用的重要論述,加強沙縣東門歷史文化街區整體空間格局和歷史風貌的保護,重點保護“南面沙溪、東臨東溪、背枕高地”的總體格局以及“兩路九巷”的傳統街巷格局。核心保護範圍內要重點保護街區整體空間和文物古蹟、歷史建築、傳統風貌建築,不得擅自改變其原有的外觀特徵;建設控制地帶內新建、改建、擴建建築,在建築高度、體量、色彩及材質等方面必須與歷史風貌相協調,注重街區整體肌理的延續。在保護好傳統空間格局的基礎上,體現歷史、藝術、文化價值。

  四、你市要在依法保護歷史文化遺存和傳統風貌的前提下,提升沙縣東門歷史文化街區文化傳承、旅遊休閒和特色商業展示等功能;要加強街區環境整治,完善公共服務設施,活化歷史建築,改善人居環境質量,激發街區活力,拓展街區影響力。

  五、經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保護規劃》,是沙縣東門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和發展的依據。你市要根據本批覆精神,進一步加強《保護規劃》的組織實施,正確處理歷史文化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係,在城市發展中切實加強對歷史遺存的保護。省住建廳、文旅廳要加強對《保護規劃》實施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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