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中级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原副庭长刘波被“双开”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辽宁通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原副庭长刘波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7年春节期间,刘波先后5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金额共计7万元。刘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刘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查看完整通报请访问:http://www.ccdi.gov.cn/yaowen/202004/t20200428_216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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