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力執行解糾紛,案了人和守親情

“不畏疫情、為民解憂,捍衛正義、一身正氣”。 4月13日一大早,我院執行局收到了一面從上海郵過來的錦旗,向執行員張樹宏致謝。這面錦旗是一起相鄰土地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劉某女兒郵寄過來了的。在案件順利執結後,接到申請執行人送來表示感謝的錦旗經常發生,但接到被執行人方送來的錦旗,這還是頭一遭。

據瞭解,申請執行人劉某波與被執行人劉某海因相鄰土地、建築物利用關係糾紛一案在寬甸法院立案受理後,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被告劉某海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將堆放在原告承包田地頭的瓦片、玉米秸稈等物品清除。判決生效後,因被執行人劉某海拒不履行其義務,申請人劉某波向法院申請執行。

執行員張樹宏接到該案後,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在送達過程中,張樹宏通過走訪周邊居民瞭解到二人既是鄰居也是親叔伯兄弟關係,因被執行人劉某海將瓦片、玉米秸稈等雜物堆放在申請人劉某波的地頭,搶佔空閒地塊,二人因此發生口角,且劉某海因對方提起訴訟,導致周圍村民對此事議論紛紛非常氣憤,使二人的矛盾激化無法調和,也因此對判決一直不予執行。

執行員多次與被執行人劉某海溝通聯繫,做其工作,但收效甚微。為儘快解決二人的矛盾,不耽誤春耕生產,執行員帶領輔警等人員驅車兩個多小時前往案件所在地——青山溝鎮滴水砬子村執行。

到達執行案件現場進行查看後,對被執行人劉某海動之以情、曉之以法,向其釋明瞭不履行法律義務、拒不執行判決的後果。因被執行人劉某海的思想工作較難作通,張樹宏又聯繫了其女兒和朋友,告知其該案情況,使其一同規勸劉某海。劉某海的女兒大學畢業後一直在上海工作,對自己父親和叔叔多年來的嫌隙也有所瞭解,一直希望二人能夠重歸和睦,且因為其父親對判決一直未予執行,已經被我院限制高消費,導致其父親在去上海看她之後,無法乘坐高鐵返鄉。

在執行員張樹宏和劉某海女兒多番耐心細緻的勸導之下,終於使劉某海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履行了判決內容,清除了堆放在申請人劉某波地頭的瓦片、秸稈等雜物,兄弟二人也因此消除了多年積怨,握手言和。

在劉某海對執行申請履行後,我院執行局第一時間按程序將對劉某海的限制高消費取消。該案件的順利執結,不僅僅因為法律的威懾,更因為執行人員在執行過程中對兩人兄弟之情的維護,使得雙方的親情得以重續。

傾力執行解糾紛,案了人和守親情

群眾利益無小事,不論案件標的的大小,只要涉及當事人的勝訴權益,寬甸法院的執行人員始終如一,踏踏實實地努力執結每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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