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一條關於
#深圳擬廢止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
話題衝上熱搜
“4月15日,深圳人社局官網發佈《關於廢止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還沒來得及申請入戶
還在申請入戶的朋友都慌了
現在入戶拿不到補貼了嗎?!
那我申請深戶還有什麼意義!!
別慌,大家看清楚了
首先,是“擬”廢止,還未正式實施
其次,擬廢止的是“
人才租房補貼”而不是“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
幾字之差,把不少朋友都繞暈了
下面就讓窗妹細細說來
這兩者有啥區別,取消的到底是什麼
取消的“人才租房補貼”是什麼?
大家可能比較熟悉
15000元起的人才引進補貼
但在其之前,還有一項6000元起的補貼
它就是這次要取消的人才租房補貼
|| 人才租房補貼內容 ||
補貼對象:
2015年1月1日後新引進入戶的本科以上學歷人(包括非全日制學歷)
補貼金額:
本科6000元/人、碩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的租房補貼。
政策依據:
2014年出臺的《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工作實施辦法》
這是2014年出臺的政策
但是呢,2016年3月
又出臺了新政策!
“2016年3月23日,深圳出臺《關於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
於是就有了
|| 人才引進租房和生活補貼 ||
補貼對象:
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人員
補貼標準:
本科15000元/人,碩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一次性發放。
政策依據:
《關於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
本來,兩個政策同時存在
非全日制本科學歷,可以領6000元補貼
全日制本科學歷,可以領15000元補貼
但是,2020年3月7日發佈的《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刪除了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相關條款
原本非全日制本科學歷能領的補貼,也要取消了!
兩個補貼有什麼不同?取消後有什麼影響?
窗妹給你做個對比和解讀
人才租房補貼VS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
|| 政策對比解讀 ||
申請補貼的學歷要求:
解讀:
2020年3月7日開始,非全日制本科不能再申請人才租房補貼(6000元起);
2020年3月6日前已辦理接收手續,且符合租房補貼申領條件的,可繼續申請人才租房補貼(6000元起);
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15000元起)不受影響,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補貼。
發放金額及方式:
解讀:
已經領過一次人才租房補貼的,剩下的一半還會繼續發放。
也就是說
3月7日以後申請人才引進入戶的
非全日制學歷人才,都沒有補貼了
但是!
還有好多補貼,來深圳就能領!
來深圳一定要領的補貼
來了就是深圳人!
這些補貼非深戶也能領!
|| 高校畢業生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
|| 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 ||
|| 深圳職業技能培訓補貼 ||
申請條件:
1、深戶:男性16-60歲,女性16-55歲內的深圳戶籍人員(全日制在校生、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除外)
2、非深戶:連續正常繳交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
3、取得培訓補貼目錄內深圳市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不含複審換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不含複審換證)。
*通過參加企業技能人才培養評價、政府公益性培訓和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個人不予補貼。
補貼申請:
1、拿到相關證書起,1年之內申請補貼。
2、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每年可享受1次。
深戶隱藏福利
|| 申請公租房 ||
申請深圳公祖房的入門條件,就是擁有深圳戶籍,非深戶不能申請公租房。
|| 在深圳買房條件限制更少 ||
非深戶想要在深圳買房,需滿足:
自購房之日起計算,前5年及以上在深圳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
深戶則沒有這個要求。
|| 學位積分更有優勢 ||
目前,深圳十區實行積分入學政策
雖然政策細節上略有不同
但深戶比非深戶的積分更高
以福田積分入學政策為例,福田戶籍積65分,非福田戶籍積60分。
今日話題
如果取消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
(15000元起的補貼)
你還願意入戶深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