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

中证网讯(记者 倪铭娅)商务部网站28日消息,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称,为持续推动零售业创新转型工作,更好地发挥重点零售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将实行重点零售企业动态管理。坚持“政府指导、企业自愿、多方协同、上下联动”的原则,统筹考虑企业现状与发展潜力,兼顾超市、便利店、百货店、购物中心等主要业态结构与分布,结合企业智能化、标准化、集约化等方面发展水平,在《商务部重点联系的零售企业名单(2017 年版)》的基础上,继续透选一批规模较大、创新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行业龙头企业纳入重点企业名单;对未按规定报告企业发展情况、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出现严重亏损或被整体收购的,视情调整出重点零售企业名单,建立“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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