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订婚后悔婚 昔日恋人因彩礼对簿公堂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两人虽未能如愿结婚,但好合好散,最终和平分手。

曾某与陈某2019年11月经过媒人介绍认识,随后闪恋堕入爱河。双方均有结婚的意向,父母也催促。于是两人便在2019年12月订立婚约,订婚当日曾某向陈某支付了彩礼,陈某向曾某也回了礼,双方以此表示强烈的结婚意愿。订立婚约后,两人依旧谈着恋爱但并未同居生活,渐渐的陈某发现两人性格不合,双方在经济及生活方面的观念不一致,于是陈某表明自己不愿与曾某结婚。曾某见陈某不愿与自己结婚,便提出要求曾某退还彩礼,两人就退还彩礼事宜未能协商一致。

不久,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曾某退还全部彩礼。在开庭之前,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由于性格差异较大,没有同居生活,也没有登记结婚。但是摆了订婚酒,作为女方的曾某又回礼了。因此承办法官通过陈某的代理律师及陈某的亲属参与调解、劝说,承办法官当场通过结合情理和法理劝说陈某退步,陈某因此接受曾某退还部分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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