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交警查處兩起準駕不符違法案件

眾所周知,準駕不符具有嚴重的危害性,為消除隱患,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駕駛人必須取得駕駛執照後方能駕車上路行駛,在駕駛人的駕駛證件上,會醒目地標示出駕駛人可以駕駛哪些類型的機動車輛。但在實際生活中,總有極個別膽大駕駛人覺得自己的駕照是“萬能駕照”,不論哪種車型都敢上手、都敢上路。近日,禹州交警就查處了兩起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的機動車的違法案件,有效地淨化了道路交通環境。

2020年4月18日上午9時45分許,在禹州市萇莊高速收費站執勤疏導交通的民警發現一輛紅色半掛牽引貨車向執勤點駛來,民警遂示意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在檢查過程中,民警發現駕駛員關某持有C1駕駛證件,關某涉嫌準駕不符。

經過詢問,關某向民警交代自己是這輛半掛車的車主,因司機臨時有事不能出車,自己就憑藉多年跟車的經驗親自上陣,本以為偶爾開一次不會出什麼問題,沒想到自己剛下高速就被民警查獲了。民警對關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向關某講解準駕不符的嚴重危害性,經過教育,關某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向民警保證以後會守法出行。

無獨有偶,剛教育完關某的民警又發現了一輛半掛牽引車貨車向執勤點駛來,民警遂示意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在檢查過程中,民警發現駕駛員賈某也是持有C1駕駛證件,賈某涉嫌準駕不符。

經過詢問,賈某也向民警交代自己是這輛半掛車的車主,因司機臨時有事不能出車,自己就大著膽子駕車送貨,沒想到自己剛下高速就被民警查獲了。民警對賈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向賈某講解準駕不符的嚴重危害性,經過教育,賈某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向民警保證以後會守法出行。

最後,民警對關某、賈某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的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行政處罰。

在此,禹州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在駕駛機動車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自己所駕駛的車輛是否在駕駛證的準駕車型內,準駕車型的規定在駕駛證主頁的背面有詳細列舉,也可以結合車輛的行駛證去判斷車輛是否屬於自己的準駕車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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