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被追尾
4月26日中午12時左右,杭甬高速杭州方向紅墾附近,一輛廂式貨車追尾轎車。民警盧警官到現場處理時發現,廂式貨車駕駛人陳某存在準駕不符的違法行為。
按規定,駕駛重型貨車必須具備B2準駕車型以上的駕駛資格,但陳某的準駕車型是C1,並不具備駕駛重型貨車的資格。於是,盧警官當場開具了交通事故責任書,並對陳某準駕不符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
哪知,事情到此並未結束!4月28日,陳某找來朋友楊某到杭州高速交警二大隊申訴。陳某說,事故發生時,駕車的不是自己,而是擁有B2駕駛資格的楊某!
“事故當天,我們兩人從蕭山出發去紹興諸暨拉貨,11點左右從諸暨返回蕭山。這期間都是我在開車,陳某當時在臥鋪睡覺。” 楊某解釋道。
聽完兩人的敘述後,盧警官立馬調取了當天事故車輛的行駛軌跡及沿線的監控視頻。結果發現,事實與二人所說的並不相符,監控視頻清楚地拍到,事故當天駕車的就是陳某!
事故當天廂式貨車駕駛人正是陳某
在“鐵證”面前,陳某傻了眼。原來,陳某在事故處理時並沒有意識到自己準駕不符的違法行為將導致保險公司拒保,這就意味著,兩萬多元的車輛損失將由陳某自行承擔。想到這裡,陳某就動起了“歪腦筋”,想出了“餿主意”。
最終,陳某不僅要自己承擔所有的車輛損失,還要因存在準駕不符的違法行為被罰款1000元、記12分。而對於陳某和楊某出具虛假證言的行為,盧警官已移交當地派出所處理,兩人將面臨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以及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杭州高速交警提醒,出具虛假證言影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切勿抱有僥倖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