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次,個稅年度彙算清繳,開始。
”本文食用說明:懶得看字,那就看圖吧。
01—辦理方式有三種
辦理2019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時間: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02—方式一:自己辦
登陸“個人所得稅APP”、電子稅務局等渠道自行辦理
(1)個稅app,具體怎麼做?
1.申報前準備
2.簡易申報(年收入不超過6萬)
3.標準申報
03—方式二:單位辦(任職受僱)
1、單位找誰?
從哪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指保險營銷員或證券經紀人)的,找它(也就是任職受僱單位)
2、單位要怎麼辦?
04—方式三:請人辦(委託中介)
委託涉稅專業機構等辦理,注意簽訂委託授權書,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以上,關於“什麼是個稅年度彙算清繳,稅怎麼計算的?”之前已詳細解讀過,就不重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