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年度申報,三種辦理方式,圖解

首次,個稅年度彙算清繳,開始。


本文食用說明:懶得看字,那就看圖吧。



01—辦理方式有三種

個稅年度申報,三種辦理方式,圖解

三種方式,隨你選

辦理2019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時間: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02—方式一:自己辦

登陸“個人所得稅APP”、電子稅務局等渠道自行辦理

個稅年度申報,三種辦理方式,圖解

app、網頁也可以


(1)個稅app,具體怎麼做?

1.申報前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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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需實名制,刷刷臉


2.簡易申報(年收入不超過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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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方便原則


3.標準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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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一步走


03—方式二:單位辦(任職受僱)

1、單位找誰?

從哪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指保險營銷員或證券經紀人)的,找它(也就是任職受僱單位)

2、單位要怎麼辦?

個稅年度申報,三種辦理方式,圖解

員工提出要求,不能拒絕,可先培訓員工自己報,不行再集中申報


04—方式三:請人辦(委託中介)

委託涉稅專業機構等辦理,注意簽訂委託授權書,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以上,關於“什麼是個稅年度彙算清繳,稅怎麼計算的?”之前已詳細解讀過,就不重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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