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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
佛山市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
开始申报啦!
为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进一步整合我市社科普及资源,加强社科普及基础建设,提高公众文化素养,市社科联决定在前三批评选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第四批“佛山市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申报评审工作。
申报条件是什么?
该如何申报?
请往下看!
申报对象
佛山市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是指在佛山市范围内依托高校、教学科研院所、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它民间社团等建立并自主运作的以社会科学普及为主要任务,在社会科学普及教育的内容、载体、方式创新上成效显著,对社科普及工作具有较强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的实体机构,是开展公益性、群众性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重要场所。其申报对象主要包括:
1
文化事业场馆(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等);
2
历史、文化景区;
3
教育场所(包括中小学校,大、中专院校,培训基地等);
4
开展社科研究并具普及功能的机构(基地);
5
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教育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构。
申报条件
凡申报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的单位或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独立开展社科普及教育活动的实体性机构;
2
能积极发挥向公众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教育作用,具有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的明确载体,愿意承担公益性及其他社会科学普及的各项任务,在我市社科普及、咨询服务等工作中作出成绩的;
3
具备进行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教育所需的硬件和软件条件。有社科普及所需的文字及声像资料,有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有具体主管部门、专(兼)职社科普及管理人员和完善的管理制度,有社科普及的项目、实施载体和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
4
将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经费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保证社科普及活动开展,经费落实到位;
5
接受佛山市社科联的工作指导和交办的科普任务,接受命名单位组织的对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科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申报程序
01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
02
申报方式
五区分别由区委宣传部(社科联)汇总后向市社科联申报,各区上报2-3个项目待选,其他有关单位可报1个项目待选(如无合适者可不报)。
市直属有关单位、高校、科研机构和市社科联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可直接向市社科联申报。
申报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单位须根据要求,详细填写《佛山市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申报表》,并确认盖章。
申报单位在递交申报表同时,还应申报基地2020年启动的社科普及项目。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申报由市社科联受理。
申报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佛山市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申报表》;
(2)社科普及示范基地2020年社科普及项目方案;
(3)申报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以上(1)(2)项材料需附电子文档。
03
申报认定
市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评审认定过程包括初评、现场评定和公示确定三个环节:
1
初评环节:市社科联对申报名单进行初审,并剔除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后,在市社科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组根据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立项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确定初评结果名单。
2
现场评定环节:评审专家组对初评结果的候选基地进行现场评定,提出终审评定意见。
3
公示确定环节:根据评审专家组的终审评定意见,经市社科联党组研究通过,对拟授予“佛山市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后将正式发文命名并授牌。
工作要求
1
请各区、各有关单位、高校、学会(协会、研究会)根据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建设要求,积极申报。
2
社科普及示范基地运作经费以自筹为主,市社科联将对获得“佛山市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重点社科普及项目予以适度的经费资助。资助额度将由专家组根据项目内容、可行性、合理性、社会效益等综合评定后实行差别化资助,并加强对项目经费使用的指导和监管,适时组织专家对资助项目的开展进度、资助资金使用情况、活动产生的社会效益等进行监督。
3
社科普及示范基地需每年年初向市社科联报送上年度社科普及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活动方案。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小姐
-
联系电话:83035306、13925419793
Email:[email protected]
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9号楼107室
来源:佛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