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繼偉:要防止數據金融平臺“大而不能倒”,可通過限制合作銀行數量解決

見習記者丨劉晨光

12月20日,在深圳先行示範區首屆金融峰會暨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2020年會上,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主任、中國財政部原部長樓繼偉出席論壇並發表演講。

針對近期對某數據金融平臺被約談及暫停上市相關原因、中國影子銀行的負面作用及信用債等熱點問題,樓繼偉發表了觀點。

樓繼偉指出,金融亂象對國內大循環會形成危害。關於影子銀行,他認為商業銀行繞過撥備覆蓋率、風險準備計提以及存貸比、資本充足率等監管,將大量資金出表,開展委外,通過通道資金池方式,形成銀行的“影子”。

在他看來,實體經濟沒有足夠的收益,資金被抽入金融行業。高槓杆、高風險、高利潤運營,金融行業的利潤比其他所有行業的利潤總和還多,帶動實體經濟的利率大幅抬升,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嚴重影響了雙循環發展,特別是國內大循環。

樓繼偉強調,金融要回歸本源,為實體經濟服務。他指出,一方面加強風險隔離,清理證券公司資金池業務,銀行理財公司子公司化。另一方面,嚴禁高利剛兌型債券類資產。

樓繼偉認為,去槓桿治理亂象的方向不能動搖。他指出,今年百年不遇的新冠疫情突然暴發,作為應對措施,我國和世界各國都採取了擴張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導致階段性的槓桿率高企。我國成為全球唯一的實現經濟正增長的主要經濟體,非常時期的財政貨幣政策正在考慮有序退出。

在他看來,一方面是治理金融亂象雖取得重大的成果,但遠未結束,資金池的清理、資產淨值化、取消剛兌、高風險機構的排查清理、金融基礎設施紊亂等現象還需要繼續整治。另一方面,美國、歐洲等主要國家的宏觀政策的外溢性明顯,全球金融市場波動的風險加大。

此外針對金融領域混業和分業兩方面的區分,樓繼偉指出,混業經營不是方向,要向分業轉型。“綜合考慮混業經營規範運營後,從金融機構微觀角度看並不一定節約經營成本;從治理亂象和採取的措施看,是在削弱混業,要進一步向分業轉型;從國民經濟整體來看,金融業分業經營能夠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的發展。”他表示。

針對股票和債券市場的現狀,樓繼偉表示,相對於股票市場,債券市場是短板。今年以來,債券違規違約的事件頻頻發生,特別是大型國企違約事件更是影響相關地區國企和政府的公信力,存在的問題比較多。

他指出,債券市場的問題很多,要解決發行的基礎條件,即發行標準、交易流通、監管機制的統一,按照證券法,市場應是交易所市場,監管機構應當是證監會,銀行間市場迴歸同業拆借市場的本位,信用債應當全部退出,利率債(我指的是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可在兩個市場同時交易,結算要打通,既方便銀行間抵押融資,又促成兩個市場同債同價。

在樓繼偉看來,要防止數據金融平臺大而不能倒。他坦言,如果單一數據金融平臺佔有的市場份額過大,平臺數據的真實性以及平臺的風險評估模型一旦出現偏差,會導致大量的信貸壞賬。樓繼偉建議,可以通過限制與單一平臺合作銀行數量的方式來解決。

今年9月1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中央深改委第十五次會議,提出:“加快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十九屆五中全會進一步將雙循環新發展格局列為“十四五”規劃和2035遠景目標的重點內容之一。提出需要推動更深層次改革,實行更高水平開放,併兼顧發展與安全,為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強大動力。4月9日,黨中央國務院發佈《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是推動更深層次改革的綱領性文件。資本在五大要素之中,就此我談幾點意見,或者說是體會。

這裡講的資本市場是廣義市場,不僅包括股票、債券、信貸,還包括監管、金融基礎設施及財金關係。

第一,金融亂象對國內大循環的危害。

2016年前短短數年,我國資本市場發生了嚴重的混亂。大型商業銀行均控有保險公司,也紛紛開辦證券公司,辦有理財業務,並利用網點優勢銷售關聯甚至其他機構的保險和資管產品,還入局PE和VC行業;保險公司熱衷於控制商業銀行,某些治理結構不良的保險公司更是藉此,為其循環注資、龐氏融資提供便利。商業銀行繞過撥備覆蓋率、風險準備計提以及存貸比、資本充足率等監管,將大量資金出表,開展委外業務,通過“通道”、“資金池”的方式形成“銀行的影子”,進一步放大了相關行業槓桿水平,積聚了風險;P2P氾濫,風險事件頻發。銀行同業拆借早已不是頭寸調劑,拆借的範圍也超出了同業。實體經濟沒有足夠的收益,資金被抽入金融行業,高槓杆、高風險、高利潤運營,金融行業的利潤,比其他所有行業的利潤總合都多,帶動實體經濟利率大幅抬升,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嚴重影響雙循環發展,特別是國內大循環。

第二,金融迴歸本源,為實體經濟服務。

2015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去槓桿”,2017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提出“金融要回歸本源,為實體經濟服務”。在此之後,開始治理金融亂象。首先是加強風險隔離,清理證券公司“資金池”業務;銀行理財業務子公司化,銀行資金不得再做股權投資;保險公司“保險姓保”, 壓縮“萬能險”業務,對控制銀行做循環注資行為進行清理;證券公司以經紀和投行業務為主業,對所辦的基金公司風險隔離;證券基金管理不同類型基金,要嚴格風險和利益隔離,嚴禁高利剛兌性債權類資產;PE和VC公司管理的基金開始備案,並同“資金池”切斷,防止在所管理的基金之間操縱收益,這有助於投資人識別關聯風險;P2P已全部清零,宏觀槓桿率高位趨穩,市場利率穩中有降。變化是可喜的。

第三,去槓桿,治理亂象的方向不能動搖。

今年以來,宏觀槓桿率再次提高,大約比去年底提高了20個百分點,達到260%以上,這是特殊時期的特殊變化。今年百年不遇的新冠疫情突然爆發,我國和世界經濟都陷入嚴重的衰退。作為應對措施,我國和世界各國都採取了擴張性的財政貨幣政策,導致階段性的槓桿率高企。目前我國控制疫情和恢復經濟取得令人矚目的成績,成為全球唯一實現經濟正增長的主要經濟體,非常時期的財政貨幣政策正在考慮有序退出。宏觀槓桿率應穩住,並逐步下降。一是,治理金融亂象雖取得重大成果,但遠未成功,“資金池”清理、資產淨值化、取消剛兌、高風險機構的排查清理、金融基礎設施紊亂等現象,還要繼續整治。二是,美國、歐洲等主要國家宏觀政策的外溢性明顯,全球金融市場波動的風險加大,而我國正加大金融開放,需要“保持戰略定力,辦好自己的事”。

第四,混業經營不是方向,要向分業轉型。

與分業經營相比,直觀上混業經營有利於節約經營成本,但也更容易蘊藏和傳遞風險,導致金融風險問題愈演愈烈,對國民經濟帶來了較大系統性風險。同時,混業經營要真正控制住風險傳染,要求金融監管從分業監管轉為精細的網格化管控,進行更為嚴格的合規監管,不僅難度較大,甚至需要深入到金融業經營的內部,大幅增加金融機構的合規成本。綜合考慮,混業經營規範運行之後,從金融機構微觀角度看並不一定節約經營成本。從治理亂象所採取的措施看,是在削弱混業,要進一步向分業轉型。從國民經濟整體角度看,金融業分業經營,能夠更好的服務實體經濟的發展。

第五,相對於股票市場,債券市場是短板。

2015年股票市場經歷了大股災,在此之後,股票市場的改革加快。科創板註冊制、淨值型證券基金、強化退市制度、規範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加大股票欺詐處罰力度等措施相繼出臺,當然需要改革的內容還有很多。相比較而言,債券市場改革已經落後。今年以來,債券違約事件頻頻發生,特別是大型國企違約事件更是影響相關地區國企和政府的公信力。存在的問題,首先是市場分割,發行和監管不統一。發行的審查有證監會、人民銀行、發改委,多頭管理。特別是銀行間市場早已不是銀行間融通資金的定位,非銀行金融機構、非金融企業都可以在銀行間市場發行、上市債券,包括中期票據。其次,交易所市場和銀行間市場交易分割,同債不同價。這種分割狀態,會導致為爭取市場份額而放鬆標準。7月份,央行和證監會決定同意兩個市場間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合作,這是可喜的變化,建議儘快落地。還有,銀行間市場債券多為銀行大量持有,商業銀行既承銷又持有,市場流通性差,一旦出現債務違約,商業銀行受損。債券市場的問題還有很多,解決的基礎性條件是發行標準、交易流通、監管機制的統一。按照《證券法》,市場應是交易所市場,監管機構應是證監會。銀行間市場迴歸同業拆借市場的本位,信用債應全部退出,利率債(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可在兩個市場同時交易,結算要打通,既方便銀行間抵押融資,又促成兩個市場同債同價。基礎性的問題解決後,債券市場改革的內容還有很多,要問題和目標導向加快推進,不然會是下一個風險集中爆發點。

第六,要防止數據金融平臺大而不能倒。

數據金融平臺在我國發展很快,有相當的積極作用,主要是根據蒐集的數據分析借款方的風險特徵,提供給貸款銀行,幫助其獲客和做出風險評估。這有利於補充銀行,特別是中小銀行對小微企業服務能力。但也有可能造成系統性風險。有的專家已指出平臺資本加槓桿,共貸份額小以致於風險留存不足,2C和2B的比例不當,數據所有權問題等,如果需要解決可以定出規範。另一個重要的風險是,如果單一數據金融平臺佔有的市場份額過大,它“爬”出的數據真實性,以及風險評估模型的偏差,會導致大量的信貸壞賬。例如,某平臺短短几年已同數十家銀行合作,形成數萬億貸款。可以限制與單一平臺合作的銀行數量,比如不超10~15家。同時,按同樣條件讓多家平臺做類似業務,形成競爭。有比較也便於監管,並在效率和風險之間做出平衡,防止贏者通吃“大而不能倒”,埋下系統性風險隱患。正如剛剛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所要求的,金融創新必須在審慎監管的前提下進行。

第七,宏觀審慎監管要面向事前、事中。

最近對某數據金融平臺約談和暫停上市,實際上是防範系統性風險於事前、事中,這是核心點,如果系統性風險已經爆發,政府不得不救,則納稅人恐會損失。這方面國際經驗可資借鑑。美國履行宏觀審慎管理的是“金融穩定監督委員會”,由財長做主席,成員是各監管機構,委員會定期開會,分析各金融領域潛在風險,決策之後,由該領域監管機構“排雷”,並向委員會報告。 在財政部設有專門的團隊,彙集各監管機構信息和市場變化,用模型輔助分析可能出現的系統性風險,交由委員會討論。通過這種辦法把系統性風險止於事前、事中。財長做主席的原因,是其更適於代表納稅人的利益,保護納稅人是其職責之所在。我國缺乏將多領域風險集中分析,解決在事前、事中的機制。

第八,系統性風險處理要以納稅人利益為上。

按目前的制度性安排,人民銀行負責宏觀審慎監管,但顯然沒有做到防範於事前、事中。例如據公開報道包商銀行破產案,再貸款和存保基金投入了1700億元用於救助。實際上是衝減了應上交中央財政的“鑄幣稅”。通俗地說,發鈔產生“鑄幣稅”,實際上不準確。財務分析上是,只要央行資產負債表存在,資產方收益必須大於負債方成本,其差額就是“鑄幣稅”。它在央行資產負債表擴張時增加,在緊縮時減少,但總是存在。在其中扣除央行預算支出,淨“鑄幣稅”應交中央財政,統一編入預算,交全國人大批准,並將全部預算向社會公開。1700億再貸款如果損失,就會衝減資產方收益,納稅人受損。因此,央行是最後貸款人,並不是最後損失承擔人。要以納稅人利益為上,選擇一個破產重組方案,儘量追回貪汙、挪用、壞賬損失,並追責,把納稅人當期損失減為最小,被救機構應當留有國家股權,可為可轉優先股,以便在經營轉好時變現退出。但無論如何再貸款本利可能難以全部收回,納稅人受損,減少財政收入增加財政赤字。包商銀行在治理結構、資產質量、資本充足率等核心問題上早就存在嚴重問題,視而不管,風險爆發。因此,把問題止於事前、事中最為重要。我是明確反對“赤字貨幣化”的,即財政赤字通過向央行透支或向央行直接發債加以彌補。但是用再貸款救助系統性風險,造成的損失衝減應交由中央財政的利潤,造成財政赤字擴大,成為“貨幣赤字化”,我更加反對。後者操作不透明,缺少全國人大和社會監督,隱含道德風險。其實恆豐銀行破產重組的情況也類似,納稅人負擔了當期損失,唯一的希望是新進入的國有股權今後有較好收益。在繼續去槓桿,處理潛在風險過程中,類似的情況還可能發生,不得不提出來,請大家注意。

以上是資本市場八個方面問題的思考,是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建議,供大家特別是政府部門參考,助推問題解決,使資本市場發展更為健康高效,助力雙循環發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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