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動態
這份排汙單位“環境違法指南”請查收!
許多排汙單位在
項目建設、生產經營過程中
因各種原因產生了環境違法行為
並被生態環境部門查處
卻不知如何是好
那麼被查處後排汙單位該怎麼辦呢?
小環這就告訴你答案
1
改正違法行為
生態環境部門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後,會依據法律法規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違法排汙單位應根據該文書的要求和時限,採取停止建設、停止排汙、限期治理等措施改正違法行為。如拒不改正的話,根據史上最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配套制度的規定,多類環境違法行為將被責令限產停產、按日連續處罰,甚至是移送拘留!所以, 儘快改正違法行為是當務之急。
2
繳納罰款
生態環境部門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後,會依據法律法規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違法排汙單位應根據該文書的數額和時限繳納罰款。 如果未按時間繳納罰款的話,將會額外產生“加處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每日3%,一個多月就翻倍了,很貴的!
當然,如果確有經濟困難,是 可以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罰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經當事人申請和行政機關批准,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
3
配合相關處理
如果排汙單位因環境違法行為被生態環境部門查封、扣押,應該積極配合相關處理, 不要擅自撕毀封條、轉移物品,否則有可能被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拘留!
在違法行為查辦後,排汙單位要完善制度建設,加強環境教育和內部管理,確保汙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汙染物達標排放,防止違法行為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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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環有話說
希望各排汙單位能夠增強環保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共同為守護美麗衡水出一份力!
來源:衡水環保發布
原文地址:http://3g.k.sohu.com/t/n446764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