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卫福喜深入凤山县开展带案下访活动

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卫福喜深入凤山县开展带案下访活动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促进司法公正。4月29日上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卫福喜率调研组一行深入凤山县开展带案下访和调研活动。县委常委、副县长蒋礼华,县政府副县长刘志鹏陪同调研。

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卫福喜深入凤山县开展带案下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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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福喜实地走访了解林场建设运营等情况

活动中,卫福喜一行首先深入凤山县凤旁林场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区实地查看,详细了解我县林场基本情况、经营产业发展、今后发展方向和当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案情

原凤旁林场为盘活土地资源,于2014年与广西某投资公司签订林场旧办公综合楼进行商住改建开发合同。之后,某投资公司避开林场直接将该项目发包给广西某基建公司进行施工,由于广西某投资公司资金短缺等原因,无法支付原凤旁林场土地转让费及某基建公司工程款等费用而导致停工至今,该项目产生合同纠纷。

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卫福喜深入凤山县开展带案下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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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现场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卫福喜

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卫福喜深入凤山县开展带案下访活动

座谈会上,卫福喜和调研组认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详细询问案件主要内容,耐心细致地将案件调查经过进行梳理,针对重要节点与参会人员进行反复印证,并为案件提出了解决途径。

卫福喜指出,检察机关必须以人民、企业满意为努力方向,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高效解决群众、困难企业的合法诉求,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卫福喜表示,自治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该案件,但目前案件的处理情况比较复杂,希望我县尽快整理完善案件相关详细材料,并按程序递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确保共同努力,公平、公正解决好案件,主动为企业、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凤山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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