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编外”人员的特殊作用

曾几何时,发现问题共性多、个性少,巡察成果没有特色亮点,成为了困扰元江县委各巡察组的难题。而随着“编外”人员逐渐融合到巡察之中,其所发挥出的特殊作用,有力改变了这一窘境。

在元江县十三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中,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公安局党委。巡察组中仅有组长、副组长为专职巡察干部,其他三名同志中只有一人参加过一轮巡察,另两人均为巡察工作“菜鸟”,客观上说,力量比较薄弱。我作为一个并不掌握多少财务知识的巡察组长,都只能硬着头皮,担负起查阅财务资料的“重任”。

而县公安局系统庞大、业务量大、专业性强、资金流量大。初来乍到,面对堆积如山的财务、党建等方面的资料,包括我在内的巡察组人员不禁面面相觑,感到手足无措。

一个多星期后,县委巡察办传来了好消息:玉溪市公安局将派出两名同志配合我们开展此次巡察。很快,两名同志就到了县公安局和我们汇合,其中一位是曾任市公安局纪委书记的老领导,另一位是现任市公安局审计处处长,两位同志都有丰富的公安工作经验,可谓是公安工作的“老把手”。

把他们称为“编外”人员,其实也是事实,因为他们不是县委巡察组的正式成员。但是按照市公安局推动全面从严治警向纵深发展的有关规定,他们还是以上下联动、巡察“一盘棋”的政治担当,配合支持巡察组开展好巡察工作。

两位“援兵”的到来,极大地鼓舞了巡察组做好这轮巡察工作的信心。很快,大家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巡察关注重点、方式方法,工作思路也更加清晰。

在他们的积极配合支持下,巡察组按照分工有序开展工作,巡察成效得以很好体现。进驻巡察工作结束后,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了县公安局党委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个方面23个问题和3个问题线索。

值得一提的是,发现的10个具体问题和2个问题线索,都和两位“编外”人员的密切配合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这些问题线索涉及公安工作办案财务支出、特殊工程建设、警务设备采购等方面,如不是对公安工作有着熟悉了解的话,很难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况且对部分涉密文件,巡察组人员作为非公安干警,难以进行查阅……

通过此次与公安同志一同开展巡察工作,使我在参巡实践中拓宽了工作视野,锻炼了与多部门合作的协调沟通能力。我将牢记使命,不断完善自身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领域,增强创新意识,练就“火眼金睛”。愈加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发挥好今后巡察工作的参谋和主力作用,高质量开展好巡察工作。

原标题:【纪检人·手记】“编外”人员的特殊作用

审核: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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