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不允许乘客带水入内,有没有法律依据?

为了便于发表,棒哥对原文做了些删减。

中国的法律体系大致可以划到大陆法体系范畴,但不是纯粹的大陆法系,人民日报称之为有中国的特色的法律体系。抛开理论和刻板的教科书,就我的理解,法律按照层级或等级关系可以分为五个层级。

第一层次:宪法。也称根本法,具有最高层次;

第二层次:大致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

第三层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的效力。

第四层次: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层次;

第五层次:地方立法主体制定的地方法规,包括一般性地方法规和自治地方法规,特别行政区地方法规,其法律效力的层次为地方层次。

由此可以看出,也就是说汽车客运站、火车站、空港、海港、河港等等地方的禁止旅客携带某些物品,有些是有法律依据的,具体譬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第一款: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者有其他违反枪支管理规定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第二款: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够刑事处罚的;第三款: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有些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仅只是运营方或运营管理机构的规章、规定。例如:法律并没有规定乘客不可以携带水进入长途客运站。但事实上,在客运站、空港等过安检时,安检员会要求乘客喝一口容器中的液体以验证是否具有毒害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等的,也有直接告知不可以带水入场的。如果你是较真的人儿,那么就可以和他或她掰扯掰扯,最后十有八九你喝一口后让你入场。如果你不喝,还要一定携带入场,嘿嘿,小心保安哥哥给你来个叠罗汉,制伏你,那家伙儿,十有八九都是当兵出身,身手矫健得很。所以棒哥我过安检,安检员同志们要求喝一口的时候,一口就干,不只是水哦,白酒也干,谁叫我这么大的酒量和肚量呢?

创建于2018.5.3,编辑于2018.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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