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陽市旌陽區人民檢察院依法辦理某火鍋店生產、銷售有害食品案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一、案件事實

    王某某、饒某某、葉某某、鄧某某四人合夥在德陽市區經營一火鍋店。該火鍋店從開業的次日起,一直使用餐廚廢棄油脂加工火鍋鍋底,並提供給不特定消費者食用。2018年4月27日,該火鍋店因涉嫌使用餐廚廢棄油脂加工火鍋串串油,被德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予以查封。該火鍋店從開業次日至被行政機關查封止,累計銷售火鍋鍋底1649鍋,火鍋鍋底銷售價款共計29508.61元。

二、訴訟過程

    德陽市旌陽區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在履職中發現,王某某等四人經營的火鍋店使用餐廚廢棄油脂加工經營火鍋鍋底,可能致使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於2018年12月27日立案審查,並於2019年3月1日在互聯網上發佈公告,30日公告期屆滿後,無法律規定的機關和組織提起訴訟,社會公共利益仍處於受侵害狀態。2019年4月3日,德陽市旌陽區人民檢察院以公益訴訟起訴人身份向德陽市旌陽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王某某等4人共同支付其火鍋店經營期間火鍋鍋底銷售總價款10倍的賠償金共計人民幣295086.1元,並在市級公開媒體上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德陽市旌陽區人民法院於2019年12月9日對案件進行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判令王某某等4人支付3倍懲罰性賠償金88525.83元,並在《德陽日報》上公開賠禮道歉。

三、評析意見

    食品安全關係每一個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大的民生、最基本的公共安全。國家法律法規明確禁止使用回收食品作為生產原料加工食品,王某某等四被告作為火鍋店經營者,使用餐廚廢棄油脂加工火鍋鍋底提供給消費者使用,銷售的對象具有不特定性,侵害了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檢察機關主張對王某某等四被告適用懲罰性賠償,目的是加大對四被告作為違法生產經營者的經濟負擔,削減其再次實施違法行為的能力和意願,通過個體懲戒實現公益保護,嚇阻並避免同類行為的再度發生,充分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該案的辦理對於促進食品經營者合法經營,維護經營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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