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曝光
對於“酒駕”這個問題,
蜀黍強調強調再強調,
查處查處再查處,
還是有個別不守規矩的駕駛員“搞事”。
在第一次酒駕被處罰後
依然沒有改掉酒駕的惡習
遵守交規,文明出行
不只是說說而已
酒駕的危害不言而喻
現在,我們再次曝光一起
二次酒駕的交通違法行為!
以警示廣大駕駛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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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酒駕曝光臺
10月10日
上慄交警大隊福田中隊在在轄區開展夜查行動時,設置臨時執勤點,嚴厲查處無證、無牌、超載、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對經過檢查點的車輛做到逢車必查。
20時分左右,遠處一輛車牌號為贛J7W***的小型轎車的行駛路線猶豫不定,形跡非常可疑,立即引起了夜查民警的警覺,示意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近前發現駕駛員滿臉通紅,身上酒氣熏天,執勤隊員遂對其使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吹氣檢測,經測試其血液酒精濃度為55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讓人意想不到的是,民警通過進一步核查,發現駕駛人劉某曾於2018年4月因酒後駕車被萍鄉市交通警察支隊直屬大隊處罰,本次酒駕屬於二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在民警的教育下,劉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且對自己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福田中隊依法對再次飲酒駕車的劉某作出行政拘留、罰款、吊銷駕駛證的處罰。
看完上述案例
你真的還要酒後開車嗎?
上慄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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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慄交警提醒:酒後駕駛機動車一旦被查處,違法信息平臺將終生記錄其違法行為,不管間隔多長時間,再次飲酒駕車都屬於“二次酒駕”。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請勿酒後駕車。對於“二次酒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伍佰元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罰處二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記住!
請對酒駕說“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