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梅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措施,4月15日,梅州市制定印发《梅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拿出18项措施,帮助文化、旅游企业渡过难关,全力支持和推动文化旅游企业发展。
《方案》支持对象为在梅州市注册的文化、旅游企业(含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民宿、网吧、KTV和其他为游客和市民提供出行、游览、文化娱乐等相关服务活动的企业)。主要措施分为帮助文旅企业纾困减负和推动文旅企业复工复产两大块内容共18条,包括减轻文化、旅游企业租金和税费负担等。具体内容如下:
【全媒体记者】汪思婷 黄韬炜
【作者】 汪思婷;黄韬炜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