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人民医院
关于疫情期间有序恢复口腔、
眼科、耳鼻喉科门诊、体检中心等
限制类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序开展口腔等限制类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苏卫医政〔2020〕12号文件精神,在疫情精准防控的基础上,为科学有序做好口腔等限制类医疗服务管理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正常就医需求,自3月9日(周一)起,我院逐步恢复门诊口腔、眼科、耳鼻喉科、体检中心等限制类医疗服务,实行实名制分时段电话预约、门诊预约,门诊挂号就诊。
预约电话:
1、新区医院一楼导医台,15380121852。
2、老院区一楼导医台,86244042。
一、口腔科(3月9日起,开放老院区、新区医院)
老院区:上午限号40名;下午限号20名。
新区医院:每天限号20名。
1、恢复口腔正畸、口腔粘膜病、口腔颌面外科疾病,颌面部感染、外伤等科目;
2、暂不开展牙周超声洁治、成人或儿童复杂牙体牙髓和/或根尖周病保存治疗,种植牙和冠桥义齿等择期手术和治疗。
二、眼科(3月9日起,开放新区医院)
新区医院:上午限号30名;下午限号20名。
老院区:急诊周一至周日正常开放。
三、耳鼻咽喉科(3月9日起,开放新区医院)
新区医院:正常门诊,不限号。
老院区:急诊周一至周六上午正常开放。
四、体检中心(3月9日起,开放老院区)
预约电话:0516—86242016。
邳州市人民医院
2020年3月5日
备注:疫情期间医院对门诊进行限制,并视情况逐步恢复至正常。若有不理解事宜及其他事宜可咨询门诊部,电话:0516—86244042。
门诊就诊其他注意事项:
1、疫情期间做好预约,并按约及时就诊。
2、备好相关证件与防护品,如身份证、医保卡、佩戴无呼气阀的口罩,没有上述证件与口罩不符要求者,不能进入医院。
3、陪同人员限一名进入医院。
4、进入医院时需要测量体温,接受预检分诊,接受疫情相关的流行病学史的询问,登记联系方式、家庭住址、流行病学史等信息,签署提供的疫情信息和法律责任书,若提供不实信息,需承担相应责任。
5、在医院就诊期间需要全程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人与人之间努力保持1米以上的间距。
6、医院控制诊区、诊室人员数,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非正在就诊者不能进入。
7、门诊有关操作和手术前需要进行血常规、胸部CT、核酸等检测。
邳州市中医院
关于有序恢复口腔科、耳鼻咽喉科、
眼科等限制类诊疗服务的通知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序开展口腔等限制类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我院经认真准备,自2020年3月10日(周二)起,有序恢复口腔科、耳鼻咽喉科、眼科等限制类医疗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约限号
1.暂定口腔科、耳鼻咽喉科每天限号50人(上午30人,下午20人),眼科限号40人(上午25人,下午15人)。请合理安排就诊时间,咨询电话:0516-86222070
二、暂缓项目
1.耳鼻咽喉科:暂缓开展咽喉内镜检查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项目。
2.口腔科:暂不开展牙周超声洁治、成人或儿童复杂牙体牙髓和/或根尖周病保存治疗,种植牙和冠桥义齿等择期手术和治疗。
3.眼科:暂不开展泪道冲洗及择期手术。
三、就诊须知
1、来院请全程佩戴合格的口罩;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我院实行实名制分时段就诊。
2、来院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测量、流行病史问询并如实登记。
3、远离他人,至少保持“1米距离”,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陪护人员不超过1人且相对固定。
4、就诊时请如实告知医务人员有无以下情况:
(1)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2)近期内有湖北地区及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近期内有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者;
(4)聚集性发病。
5、我院逐步恢复诊疗门诊,具体恢复开设时间可关注邳州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及院内公告,我们会实时更新。
6、暂停肺功能室、高压氧科、内镜中心等的非常规操作、检查及治疗,仅开放急诊。
7、择期手术原则上暂停,如确需收治则按照邳州市中医院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收治患者规定,门诊进行CT及核酸检测等。急诊按相关规定流程处理。
8、住院期间普通疾病1人陪护,且相对固定,手术或特殊患者需要2人陪护者需向科室申请,以陪护证出入病区,谢绝探视。
9、为避免密集就诊,确保您和他人的健康并有序服务,建议您尽量使用预约挂号:可关注邳州州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选择需要的科室、医院、就诊时间,均可进行门诊的预约就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