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时分,19台电脑不翼而飞……

蓟州警方缜密侦查抓获盗窃嫌疑人
3月27日上午7时许,蓟州区渔阳镇某电脑店经营者张先生报警,称夜间店里进贼,丢失笔记本电脑19台,价值约10万元。


接到报警后,公安蓟州分局文昌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勘查,发现该电脑店后窗处有被撬及火烧痕迹。民警分析,嫌疑人应该是撬开防盗窗后,破坏窗纱钻入店铺。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嫌疑人非常狡猾,作案时故意遮挡店内监控探头,隐藏形迹。不过,办案民警还是从中找到了案件突破口:“监控探头是在凌晨1时许被遮挡的,所以,就从这个时间段开始查!”
民警随即对周边店铺进行走访,调看案发现场附近监控视频,发现案发时间段,两名男青年长时间在被盗电脑店门前徘徊,还先后两次进入附近居民小区,形迹可疑。而据报警人张先生回忆:“案发前一日傍晚,确实曾有两个小伙子来过店里,自称要买电脑,但问了问价格就走了。”
民警判断两名男青年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围绕两人展开调查,发现其作案前后搭乘了同一辆出租车,而该车登记在河北省三河市某公司名下。
“司机是这两人的同伙吗?他们会不会是在三河市居住,流窜作案?”带着这些疑问,民警赶赴三河市,找到了这名出租车司机。经询问,对方承认当日曾接送两人出入蓟州区,但他们之间只是雇佣关系。他不清楚两人前往蓟州区的目的,只知道两人最终在三河市燕郊开发区某小区附近下车。

根据这一线索,民警马上赶到该小区走访,成功锁定了两人的具体住址,并得知两人已于当日上午10时许拎着袋子出门。民警分析,两人很可能是外出销赃,很快便会返回,于是在该小区内蹲守,于当日20时许将两人抓获,当场缴获被盗笔记本电脑13台。
经讯问,嫌疑人宋某和郭某如实供述了3月27日凌晨潜入张先生的电脑店,盗窃19台笔记本电脑的犯罪事实,并交代已将其中6台以15500元的价格销赃。根据两人的交代,民警连夜联系了收购6台笔记本电脑的店铺。店主称,宋、郭二人自称是做二手电子产品生意的,已先后卖给该店16台笔记本电脑、一部苹果手机以及若干张内存卡。
经进一步讯问,宋、郭二人交代,卖给该店的其他电子产品也是盗窃所得赃物。3月28日,两人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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