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三湖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现无缝对接

为全面推进社区戒毒(康复)“8·31”工程,进一步强化戒毒康复人员管控力度,有效提高戒断巩固率,近日,衡阳县三湖镇政法委员带领司法所所长、派出所副所长、社区禁毒专干、村支部书记等相关工作人员前往县司法局,开展对辖区内出狱人员刘某的管控对接工作。

衡阳县三湖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现无缝对接

刘某,衡阳县三湖镇塘坳村人,2019年6月因贩卖和吸食毒品,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裁决强制隔离戒毒。2020年4月10日,刘某刑满释放,转为社区戒毒,被广州办案民警移交至衡阳县司法局。

衡阳县三湖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现无缝对接

在县司法局,工作人员见到刘某情绪很低落,镇领导、村干部当即与其进行帮教谈话和心理疏导,“对症下药”激励他树立戒除毒瘾的决心,同时以刘某同村的贩毒前科人员在家乡通过养殖、种殖业发家致富成为典范的实例来鼓励他弃恶从善谋正道,痛改前非焕新生。刘某深受鼓舞和感动,表示后期将自愿接受社区戒毒管理,在家乡勤劳致富谋发展,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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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轻松的气氛中,工作人员与县司法局签订了接收移交手续。随后,在辅警的陪同下来,刘某来到社区戒毒工作站报到并签订了社区戒毒协议。

衡阳县三湖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现无缝对接

据悉,下阶段,三湖镇将及时跟进教育、管理、帮扶服务,进一步优化扶持政策,全力做好刘某的就业帮扶工作,帮助他重新回归社会开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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