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敏散文:給善良披上盔甲


陽曆新年第一天,有人微信發來邀約:文學講座。兩小時。最後說明,希望義講。

我沒怎麼思考,就非常愉快地拒絕了。換句話說,我不願參加這種毫無報酬的工作,或者說,我堅決不想在這種事情上做雷鋒。當然,我也非常坦率地向對方聲明瞭這一點,並且,老實講,毫不愧疚。

我是個特別簡單的人,一直都是。我也曾經,什麼都不在乎,後來發現,這其實是非常愚蠢的行徑。

多年前,我曾換過一次工作,新領導問我對工資待遇有什麼要求,我搖頭表示沒有。結果,後來知道,我的待遇是那個部門裡最低的,而且,比待遇最低更讓我無法接受的,是領導在別人面前提到我,居然說了這麼一句話——從馬路邊撿來的便宜貨。

有位同事在與我的飯後談天中,無意中告訴了我那句話,並且另外告訴我,他的工資是那個部門最高的。最高工資的他有什麼過人之處呢?實話說我沒太覺得,我只是感覺出,“便宜貨”一詞對我的深深侮辱。

我那時還太年輕,年輕到不知如何面對這種“羞辱”,我能做的,是在漆黑的夜裡,不止一次的因此傷心、憤怒,甚至哭泣。那時的我無論如何都想不明白,為什麼我所以為的善意,會換來對方的瞧不起。多年之後,時間將答案告訴了我,這答案是:並不是所有人都會將心比心,也不是所有人都會準確地理解你的善意,並透過你的默默,去賞識深層次的你。

這事兒已過去很久了,很久到如今的我再也不認為那樣的話能夠傷害到我,但事件的印痕還在,這印痕留給我的,就是要更好地愛惜自個。

電影《芳華》我看了兩回,回回都要哭泣,影片中什麼最讓我心碎呢?大概正是:被蹂躪的善良。劉峰善良嗎?當然。鄭小萍善良嗎?同樣是當然。可惜善良帶給他們最多的,卻是傷害,赤裸裸的傷害。

舒敏散文:給善良披上盔甲


再來說沸沸揚揚一年之久的江歌案,同樣,我眼睜睜看著,善良是如何的被糟踐,被蹂躪,甚而,善良已逐漸演變成一群人用來狂歡的人肉盛宴……

本該熠熠閃光的高貴的善良,就這樣,成了“便宜”,成了“笑話”。江歌為善良所付出的代價是生命,劉峰為善良所付出的代價是羞辱、下放、被損毀的一條胳膊以及滿目淒涼的生活……

照理,這些本都不該是美麗的善良所應結下的果,善良理當不該淪為別人的工具,可惜,事與願違。

先說江歌:江歌的善良有沒有成為劉鑫手裡的工具?我不清楚。我清楚的是,劉鑫讓江歌不要報警,劉鑫讓江歌替她趕走她的前男友,劉鑫讓江歌在車站等她,……直到,劉鑫“沒看見沒聽清”地讓江歌死在了江歌自己的家門口。

再來說《芳華》中的主人公劉峰:劉峰愛林丁丁,愛到情願為她挑擠腳上的膿皰,情願放棄難得的上大學,情願行軍路上揹著她走,可是,這愛帶給他的,除了汙衊、羞辱、下放,還有什麼呢?

回頭說講座:我既非名家,也非大家,如果我答應講座,也就意味著,我將要準備近萬字的文本,而這文本的構思、寫作及修改,很可能要消耗我十天甚至更久的勞累和心血,顯然,我的勞動和付出,理應得到基本的尊重,不然,我豈非在愚蠢地重溫我的“便宜”夢?噩夢的夢。

給善良披上盔甲!記得告訴自個,可以善良,但不能喪失尊嚴和原則;可以友愛,但絕不能炮灰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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