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社改”后 岱山县颁发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身份证”拿到手 集体经济有盼头

“之前我们村里搞建设贷款等,需要另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很麻烦。现在这本农村集体经济登记证,它有工商、税务等证书的功能,可以凭这本证办理村里日常经济业务……”7月11日,岱山长涂镇东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人代表姜立刚领取了由县农业农村局登记颁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

这是该县开展“社改”工作以来,新村社领取的第一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据了解,此次社区村体制改革涉及全县74个渔农村社区村。社区村体制改革完善工作的核心任务是“并社并账”,在行政村层面实现一个层级经营决策、一套班子民主监督、一个法人主体对外、一个基本账户结算、一个账套统一核算,做到“管理一本账、审批一支笔、发展一盘棋”。

手捧登记证,长涂镇东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人代表姜立刚非常开 心 。 这 张 信 用 代 码 为“N2330921MF07283978”的登记证,发证机关为岱山县农业农村局,登载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类型、资产情况和业务范围等信息。“有了这张登记证,‘社改’后的村集体有了正式身份,成为合法的市场主体,能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作用,确保其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科科长方贤波介绍,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深化工作,也是建立社会统一信息代码制度的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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