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20日,许昌市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累计确诊39例


【权威发布】20日,许昌市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累计确诊39例

2月21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开信息,2020年2月20日0-24时,许昌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截至2020年2月20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9例,累计治愈出院16例。确诊病例中,东城区11例,建安区10例,魏都区9例,襄城县6例,开发区1例,长葛市1例,禹州市1例。


疾控部门提醒,为针对性指导超市等人群密集场所做好卫生防护,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蔓延和扩散,现将超市卫生防护建议提示如下:

1.提高防范意识。可通过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材料等,加强从业人员和顾客对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防范认知。员工在岗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汇报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超市门口应当设置专人对每位上岗员工和顾客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提醒顾客在进入超市之前应当佩戴口罩,不戴口罩拒绝进入超市购物。

2.保持环境卫生整洁。超市应当保持空气流通、清新,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限值要求》(GB 37488-2019)。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确保超市地面无污水。生鲜加工区应当保持地面墙面整洁,下水道口应当每天清洁、除垢、消毒。确保公共卫生间及时清洁,做到无积污、无蝇蛆、无异味。

3.加强清洁消毒。每天要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公共垃圾桶、购物篮、购物车、临时物品存储柜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建议每天至少在营业前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增加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可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使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待用。定期更换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确保超市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4.做好从业人员健康防护。从业人员应当佩戴防护口罩上岗,与顾客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工作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碰自己的眼睛。收银员、售货员、理货员、保洁员、保安等与顾客接触较多的工作人员,需要注意在上岗时佩戴手套,有条件的超市工作人员可配护目镜。


来源:许昌市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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