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聯名摁手印懇請打學生老師迴歸:為了功利,忘了是非


家長聯名摁手印懇請打學生老師迴歸:為了功利,忘了是非

真不知道這群家長是怎麼想的!

江蘇鹽城市濱海縣第一初級中學的初一某班班主任李某某,當堂毆打學生,猛扇學生耳光十多次,將學生的頭部猛烈撞擊黑板,導致學生左側眼眶和左側整個臉部大面積淤青紅腫發紫發黑,當時就有眼睛模糊看不清現象,晚上開始伴有頭昏、嘔吐,脖子疼症狀。

據稱,毆打學生僅因漏整理兩道數學錯題。

匪夷所思的是,在李老師因此被調離學校之後,家長竟集體寫請願書,聯名簽字按手印,懇請安排李老師重回七(1)班正常上課。

他們的理由是,李老師對學生“還是很負責的”,還有一個更重要的理由就是:這個班第一次考試排名全校倒數第一,後來在李老師引導下,不是第一就是第二。“現在家長揪心的不得了,很多家長哭的很厲害。孩子現在的狀態很不好,集體成績都下滑。”

也就是說,為了自己孩子的成績,他們可以不管別的孩子死活,不顧別的家長心痛,甚至有意無意忽略掉可能會對自家孩子造成的潛在傷害危險。只要子女能成龍,哪怕老師是個哪吒呢!更何況,老師打的又不是咱自家的龍!

這些家長,為了功利,已經忘了是非;為了自己,更是不顧他人。

別說什麼嚴師出高徒,恨鐵不成鋼,看看被打孩子的臉,這是簡單的體罰嗎?將學生的頭部猛烈撞擊黑板,難道這就是一個老師對學生的“負責”?如果被打壞的是你的孩子,如果老師這樣對你家的孩子如此“負責”,你們是不是還會這樣說?

面對那個孩子被打得青紫滿是血痕的臉,你們居然還能做出這樣的舉動,我就想問一句:你們還要臉嗎?!

家長聯名摁手印懇請打學生老師迴歸:為了功利,忘了是非

身為老師,不僅要對孩子的成績負責,更要對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安全負責,一個學生從小遭到老師這樣的毆打,會不會在他今後的人生中留下陰影?一群學生看著老師這樣當眾打自己的同學,又會不會讓他們的內心感到恐懼,甚至發生畸變?一群沒有在老師那裡得到尊重和尊嚴的孩子,他們的將來又會是一個什麼樣子?

有人說,“一個熊孩子耽誤了一班孩子的成績和前途”,首先,漏整理兩道數學錯題,怎麼就一定是“熊孩子”?再說,即使是“熊孩子”,老師也沒有權利和理由,對一個孩子下這麼重的手。如果一個孩子身心不能健康成長,又何談“成績和前途”?有多少雖然成績好但是心理受傷和畸變的學生,有的自毀前程,有的自殺輕生,還有的,貽害他人和社會……這樣血淋淋的案例還少嗎?

我們不妨按照這些家長的邏輯,做一下順理成章的推導,看一看,到底在怎樣的情況下,他們才會認為這樣的老師即使能讓自己的孩子上名牌大學,但依然不可原諒?

自己的孩子如果被打就不用說了,如果這老師打的不是一個孩子,而是隻要犯錯的學生,都會如此暴力懲罰,你們認為這個老師可以原諒嗎?如果可以,是因為你們覺得自己的孩子不會犯錯,還是自己的孩子如果犯錯,也活該這樣被打?

如果被打的孩子出現心理疾患,甚至跳樓輕生,你們認為這個老師是不是還可以原諒?你們是不是仍然希望這個老師教自己的孩子?

如果一個老師不是暴力,而是性侵,但教得非常好,能讓你的孩子成績名列前茅,將來能夠出人頭地,你還願不願意讓他教你的孩子?

……

再繼續推導下去:

一個有能力的貪官,讓所管轄的城市高速發展,給市民帶來很多福利,是不是意味著他就可以得到法律和人民的豁免?

一個醫術高明的醫生,能夠讓你和許多絕症病人都起死回生,但他卻犯下了殺人罪,你們是不是也要上書法院:“刀下留人”?

……

之所以這麼追問,我想知道的是,他們的底線到底在哪裡。為了哪些利益,而放棄哪些原則,最能看出一個人乃至一個社會的價值取向和道德標準。

每個人當然都有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權利,但是,當你的利益訴求,已經侵犯和傷害到別人的利益和權益的時候,這種訴求就應該停止。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所欲,亦勿施於人。永遠不要把自我的感受和利益,凌駕於他人之上。否則的話,話說得再漂亮,理由貌似再充分,也不過是“精緻的利己主義者”。自以為理直氣壯,其實是自私自我。

這群家長按下紅手印,懇請打學生老師迴歸的行徑,不僅是對被打學生及家長的漠視與不公,更是對他們的集體孤立和精神霸凌,就是在以這種方式告訴他們:我們對你們受到的傷害毫不在意,你們受到再大的委屈和傷害,也不能影響到我家孩子的成績和前途!

他們如此振振有詞、自以為是,是因為把一方罪化就能讓自己理直氣壯,把另一方神化就會讓自己信以為真。

這群家長簡直連最簡單的常識和道理都不懂,或者說,是揣著明白裝糊塗!無論是作為老師,還是作為一個成人,無論是其個人有多優秀,能夠給你帶來多大的利益,都要為自己做錯的事受到懲罰、付出代價。這位李老師把孩子的臉打成那樣,難道不該受到法律和校規的處罰嗎?如果僅僅是調離,在我看來都是輕的。

可能還有一種潛在的微妙心理,就是對權力的諂媚。不知你們發現過沒有,一事當前,很多人不是判斷是非,而是掂量強弱,往往更會偏向於力量更強的人,或者能給自己帶來好處的人。所以,你不要指望這些人能主持公道,不落井下石就算不錯了。

很多班級裡的“家委會”,本來應該是維護孩子和家長的權益和利益的,但現在往往蛻化成老師的“幫閒”和“傳聲筒”,替老師說一些不好說的話,辦一些不好辦的事。在一些“意見領袖”的裹挾下,“少數派”家長的聲音和訴求,往往變成“沉默的螺旋”,讓人覺得無奈,甚至噁心。

一言以蔽之,這就是賤啊!

我很難想象,一群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為了前程、不計後果;為了自己、不顧他人的“功利怪物”,他們的言傳身教、耳濡目染,又怎麼可能會給自己的孩子、給這個社會帶來一個美好的未來?

想想,就覺得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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