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登峰罪名——串通投标,借来13家公司资质“围标”拿下千万元工程

“黄登峰盘踞屈家岭,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我们在审理他的涉黑案中,牵涉到一项串通投标罪。”

黄登峰罪名——串通投标,借来13家公司资质“围标”拿下千万元工程

昨日,沙洋县人民法院法官介绍,黄登峰对当地一土建工程志在必得,不仅向外界散布自己竞标这一工程的风声,还指使手下“围标”,也就是借别人公司资质竞标,有13家之多,最终无论哪家胜出,都在黄登峰掌控之中。

时间回溯至2012年,屈家岭管理区当地有一土建工程要进行招投标,该工程总投资过千万元,划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标段最少要有3家公司竞标,也就是说要想进行正常招投标,需至少9家公司报名竞标。

对于承包工程这块“肥肉”,黄登峰自然不放过,他志在必得,还放出话,谁要与他竞标,那得掂量掂量,否则投了钱工程拿不到不说,还可能落得一身骚。

的确,当竞标公告发布后,不少土建公司老板也想参加,但当他们从黄登峰手下处探口风,得知这个工程黄登峰想搞后,大家纷纷放弃了竞标。

2012年,这个工程进行过两次招投标,均以“流标”收场,原因让人大跌眼镜,竟然均是因报名参加的公司达不到最低数。

其实,前两次投标,黄登峰也安排了人员参加,他也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

后来,黄登峰安排了一名得力手下操持,并承诺事成后拿出一标段交由他承包。该手下是个“老江湖”,对工程招投标套路很熟,在他的操持下,借来13家公司的资质进行“围标”。

2013年5月,黄登峰如愿以偿,他手下借来的3家资质公司中标,这个千万元的土建工程被他收入囊中。黄登峰也兑现承诺,其中一标段(投资300余万元)交由操持竞标的那名手下承包,其他两个标段转手交给两个朋友承包,共赚取了60万元转手费。

黄登峰涉黑案被查清后,他也因这一行为被追究串通投标的刑责,出借资质的公司及与此案相关的涉案人均受到相应处罚。

黄登峰串通投标所赚钱用到哪里去了?在黄登峰后来的交代中,他回答了这个问题。黄登峰之所以插手这一土建工程,目的是用这些赚来的钱养“小弟”,其中包括照顾此前跟他“混社会”坐牢的三个“小弟”的家属。

沙洋县人民法院最终认定黄登峰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

相关链接:何为串通投标罪

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荆门晚报通讯员 张兵 田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