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涉案三人均已获刑 太和县人李克怎么也没想到,一觉醒来,别人抵押给自己的车竟不翼而飞。而开走车的,是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自称也被骗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日前,这起“案中案”最后一名犯罪 ...
涉案三人均已获刑
太和县人李克怎么也没想到,一觉醒来,别人抵押给自己的车竟不翼而飞。而开走车的,是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自称也被骗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日前,这起“案中案”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受审,虽只分得了2000元,但获刑8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真是得不偿失。
李克家住太和县某镇,是一家私营企业负责人。
2016年5月份的一天,朋友大刚和小涛找到李克,表示做生意遇到困难想借点钱周转一下。由于和大刚不是很熟,李克心有顾虑。于是,大刚表示,自己的一辆轿车价值20多万元,可以先把车押给他,等有了钱再赎回来。
最终,两人签下协议,大刚向李克借款3.2万元,抵押皖K牌汽车一辆。
可好景不长,没过几天,李克一觉醒来突然发现,停在路边的那辆车不见了。
他报警后,警方调查显示这辆车属于某租车公司,并很快找到了租车公司负责人刘先生。
“我也被骗了。”刘先生拿出租车合同说,大概在一个月前,大刚到公司租车。可租车日期到了之后,他们拨打大刚电话,已经联系不上了。车没了,人也找不到了,刘先生非常着急。还好车上有GPS定位系统,刘先生发现该车位于太和县某镇,于是赶到现场将车开走。
警方很快锁定了大刚和小涛。2016年9月份,大刚被抓获。同月,小涛在山东落网。
大刚如实交代,他是从刘先生处假装租车,随后联合小涛、小强隐瞒事实,编造借款事由,将车抵押给李克。案件审理期间,大刚和小涛主动退赔李克3.2万元,取得了谅解。
2017年,太和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认为大刚、小涛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最终,法院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年,并各处罚金1万元。
在该起案件中,嫌疑人小强也参与作案并分赃。2018年,小强主动投案。小强交代,大刚、小涛二人分别分得1.5万元,而他只分得2000元。
2018年底,太和法院判决小强犯合同诈骗罪,判处他有期徒刑八个月。小强不服,提起上诉。
近日,市中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认为小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与他人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应依法处罚。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