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哥”糊塗,但法不容情

“猴哥”由裡皮一手從大連引進,從裡皮、斯科拉里到卡納瓦羅,幾任的廣州恆大教練都喜歡他。在場上,他速度快,善於突破,球風樸實,與其為人很相似。在場外,他謙遜,每次見到記者都主動問好,每次採訪有始有終,有問有答,還時不時反問記者幾句,氣氛很融洽。在恆大隊快六年了,“猴哥”在場內場外都沒有負面消息,怎麼也沒想到竟然幹出這等傻事。

有人說,于漢超的車牌是外地的,為避開“開四停四”的限行才如此行事。可是,于漢超難道不知道塗改車牌號是違法行為嗎?難道不知道恆大隊對違規違紀曆來都下重手處罰嗎?就在上個月,入籍球員費南多因在迪拜集訓期間不聽從主教練安排,被重罰300萬元。而在他之前,孔卡、郜林、鄭智、阿蘭、韋世豪、楊立瑜等球員,甚至裡皮、卡納瓦羅等外教都捱過罰,因為在隊規面前“法不容情”。

這是慘痛的教訓。昨天中午給你打電話時,你的情緒非常低落,言語中能感覺到對自己的行為非常懊悔、非常害怕——“不說了,我先跟警察聯繫一下”。放下電話,你就直奔交警處。

做錯事敢於面對、勇於承認才是于漢超應有的擔當;正視錯誤、道歉改過則是足球記者們對“猴哥”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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