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面對房屋拆遷,怎麼才能夠掌握住解決問題的時機呢?

從實踐來看,徵地拆遷儼然是一個矛盾多發的領域,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總是會遇到一些或大或小的問題,比如評估結果不合理、拆遷補償不合理、拆遷方斷水斷路逼拆、違法強拆等等。面對這些情況,老百姓大多數都是憤怒的,與拆遷方抗衡到底,最後卻錯過了維權期限,人財兩空。那麼,2020年,面對房屋拆遷,怎麼才能夠掌握住解決問題的時機呢?如何做才能有效爭取補償與維權呢?這裡提示大家, 面對徵拆的一些不合理、不合法情況,被拆遷人切記做到這幾點。

2020年,面對房屋拆遷,怎麼才能夠掌握住解決問題的時機呢?

一、對房屋價值心中有數

被拆遷人要想在與拆遷方的這場博弈中取得勝利,必須要有一定的籌碼。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的相關規定,其補償包括:(1)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2)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3)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對於補償標準,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的相關法律法規,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根據《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被徵收土地的,徵收方要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對於補償原則,根據《關於完善徵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在的相關規定,要保證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或高於原有生活水平,長遠生計有保障。

如果被拆遷人覺得拆遷方給予的補償遠遠低於周邊市場價或是低於原有生活水平時,可及時的諮詢律師,通過律師的指導,讓被拆遷人找到自己手中有哪些籌碼,這樣一來,再去找相關部門談補償的時候,或多或少的都會讓拆遷方有所讓步。

二、申請政府信息公開

在實踐過程中,一些地方對徵地拆遷中應當向被拆遷人主動公開的信息總是遮遮掩掩的,且對被拆遷人提出的信息公開中的相關需求也是置之不理,隨後被拆遷人就遭到了土地、房屋被相關部門給徵收的情況,此時,可能很多被拆遷人會盡快的與對方籤協議,可事後才發現自己的補償遠遠低於別人家的。但是沒有有效證據,這樣的情況,也是很多被徵收人面臨的維權困境。

因此,當面對徵地拆遷時,被徵收人首先要搞清楚為什麼要徵地,是否獲得了審批,批覆徵收多少土地等情況,才能順藤摸瓜,找到維權的關鍵點,而要搞清楚這些情況,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是最重要的手段。

2020年,面對房屋拆遷,怎麼才能夠掌握住解決問題的時機呢?

三、及時啟動法律程序

在徵地拆遷中,存在一個很大的誤區,就是當被拆遷人覺得補償不合理的時候,往往會認為拆遷補償不合理那我就當釘子戶、堅決不搬遷,然後與拆遷方一直僵持等。這樣的做法並不是正確的,從法律層面來看,拒籤之後消極無作為,極有可能面臨司法強拆。再者,沒有辦法避免拆遷方會採用一些不法手段,一些具體的,比如拆遷方僱傭社會人員對被拆遷人進行干擾,半夜或是大白天的私自闖入家中逼被拆遷人簽字,恐嚇被拆遷人搬遷等。

所以建議大家,在補償不合理的而拒絕簽字或是搬遷的時候,一定要有所作為,及時的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如提起行政複議或是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當被拆遷人遭遇到違法拆遷時,申請行政複議幾乎是維權的必經之路,而且申請行政複議有以下幾點好處:

(1)以法定程序向上級相關部門明確指出拆遷方的違法點,這樣的話會有理有據,而且能夠引起上級有關部門對徵地拆遷活動的關注,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

(2)通過拆遷方的答覆,能夠更清楚的知曉拆遷方已有的證據,這樣有利於辯護思路,且能夠有針對性地補充被拆遷人的證據,為下一步的訴訟做好充分準備。

(3)如果上級相關部門作出的行政複議決定違法,還可以連同上級相關部門一併提起訴訟,這樣就可以提升行政訴訟的管轄級別,將本應由區縣法院受理的案件變成中級法院管轄,本應中級法院受理的案件變成高級法院管轄。

當然,除了能申請行政複議以外,我們同樣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第五款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起的對徵收、徵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訴訟。

行政訴訟也就是我們俗稱的“民告官”,且行政訴訟也是解決拆遷糾紛的最後一道防線。因此被拆遷人一定要抓住這個時間點,及時的維權。

2020年,面對房屋拆遷,怎麼才能夠掌握住解決問題的時機呢?

四、理性的維權

在遇到違法徵地拆遷時,一定要保持冷靜,切忌採取過激的行為,暴力抗拒解決不了任何問題,還會讓自己捲進麻煩的漩渦。同時在委託律師後,被拆遷人和拆遷律師之間要加強溝通,被拆遷人要及時的將拆遷情況告訴律師,讓律師幫助你分析。

其次,如果相關部門因律師的介入而做出讓步的話,那麼被拆遷人要理性的抓住此時的機會,不能因相關部門一時的讓步就認為他是能一直讓步下去的,因此及時的與律師溝通,讓律師幫助你判斷他們的請求是否合理,只有這樣才能儘快的解決拆遷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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