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宋時期,以蘇東坡、黃庭堅、米芾等為核心的書家,帶動了“宋尚意”書法的發展,尤其是蘇東坡和黃庭堅兩位在論書法的時候,大都把人格、品德、學養帶進了書法中,這叫做書法“入人”,而米芾雖然很贊成他們的書法,自己也有獨特的書法思想,但是很少涉及“入人”的書法思想,而是更多地強調書法的筆法問題,換句話說,蘇東坡和黃庭堅注重書寫中的“道”,而米芾則更加註重書寫中的“技”。
但是,我們不能因為米芾沒有談論“道”,就說他書法中沒有“道”,他是通過“技”的表現最終來完成“道”的重現。其實這並不是今天才給予的定義,而是米芾書法作品中本身就具備了這樣的根本要求。例如他在書法中通過筆墨、情勢的架構,進一步把有形的“形”(結體)來完成了“精神內涵”的表現,而蘇東坡表現精神的是整體背後的“意”與黃庭堅作品後面的“韻”,這些都是同一個道理。現在來看看米芾對筆法的各種見解。
鋒勢備全
“鋒”是指筆鋒,“勢”是指筆勢。米芾在這裡把“鋒勢”合起來說,這是不同於前人的看法,西晉時期的書法家衛恆第一個提出了“筆勢”的觀點,但米芾則在此基礎上則更加細微,就毛筆而言,“筆”勢是指整個毛筆的頭部的趨勢,而米芾的“鋒”勢則細緻到頭部的每一個毫毛,這是因為米芾對前人書法的精確觀察和研究得來的,並不是他的想象。他在《書史》中說到:“晉右將軍、會稽內史王羲之行書帖真跡,天下法書第二,右軍行書第一也……鋒勢鬱勃,揮霍濃淡,如雲煙變怪多態。”由此可見米芾對王羲之書法中筆法中的筆毫都是觀察入微,並且認為這種筆法會給書法帶來更為精妙的變化。
藏鋒
人們常見的筆法中還有一個叫做“藏鋒”,而米芾認為故意藏鋒是不可取的,他認為書法是否藏鋒,不在於按照古人所說的起筆都要藏鋒的動作來做,而是要根據書寫時字形變幻的需要來決定,只有這樣去做,書法才能達到率真和自然。
他在《海岳名言》(米芾著)中說:“老杜作《薛稷慧普寺》雲:‘鬱郁三大字,蛟龍岌相纏’。今有石本得視之,乃是勾勒倒收筆鋒,筆筆如蒸餅。‘普’字如人握兩拳,伸臂而立,醜怪難狀。”米芾覺得三個大字在書寫時因使用了本不該用的藏鋒,而使得整體感極差,甚至很醜怪,缺乏了自然之感。而他學得王獻之的《十二月帖》“運筆如火筋畫灰,連屬無端末。如不經意,所謂一筆書,天下子敬第一帖也。”這才是米芾理想的書法精神——筆縱字隨、天然之趣。
鋒勢
米芾對自己的書法很自信,他認為自己的作品有“四面出鋒(也作‘八面出鋒’)”、“刷字”,這些其實都與米芾對筆法中的筆鋒的觀點相關連,“四面出鋒”、“刷字”中對細微的筆鋒都表現出了細緻的變化,這些都是米芾的“鋒勢”所帶來的效果。從米芾的大字作品中關於鋒勢的體現顯得更加明顯,如果細心觀察,其中的每一根毫毛都很備全,這種表現則不同於前人的“筆勢”,而是米芾所謂的“鋒勢”。
米芾自謂“善書者只得一筆,我獨有四面。識者然之。”米芾以他的書法很自信,這是因為他得到了或是創立了把古人的鋒勢發揮得淋漓盡致,這些都是因為他想要在書法中通過用筆的方法而達到“自然、天然、率真”的藝術效果,雖然米芾不像蘇東坡和黃庭堅對書法境界的“寫意”來自人的品行與學養“,但通過在筆法上的變幻也能實現書法中“道”的表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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