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16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建股份”或“公司”)于2020 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

除董事长胡先宽、董事陈明洋外,公司不向董事支付董事薪酬;其他董事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行政职务的,报酬按其行政职务领取,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职务薪酬。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上述薪酬为税前薪酬,实行年薪制,年薪分为基础年薪、绩效薪酬两部分:年薪= 基础年薪 + 绩效薪酬。基础年薪按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参照考核情况按年度发放。其中董事长基础年薪占60%、绩效薪酬占40%。绩效薪酬按公司年度考核目标确定其最终年度绩效薪酬额,并提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后10万元/年,按年领取。

上述2020年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监事屈晓蕾、张维在公司任职,根据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职务报酬。

上述2020年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上述薪酬为税前薪酬,实行年薪制,年薪分为基础年薪、绩效薪酬两部分:年薪= 基础年薪+绩效薪酬。基础年薪按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参照考核情况按年度发放。其中总经理基础年薪占60%、绩效薪酬占40%;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础年薪占70%、绩效薪酬占30%。绩效薪酬按公司年度考核目标确定其最终年度绩效薪酬额,并提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如在本方案生效前已按2019年标准领取了部分2020年按月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的按月发放中给予调整,确保2020年全年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3、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发生分歧时,按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执行。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是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考虑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方案的制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考虑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公司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方案的制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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