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阶段性降低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价格

近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价格的通知。通知称,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渡难关,将阶段性降低部分非居民用户自来水价格。

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全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含市、镇、村级水厂,下同)对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现行终端水价90%收取水费。2月份前,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欠缴的自来水水费仍按照原标准收取。按总表趸售水价执行的商住小区、村(居)委会,也将按上述规定收取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终端水价。

关于市内转供和趸售自来水价格,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将按现行净水(原水)趸售价格96%执行;大市区、松山湖高新区及镇级水厂对村(居)委会、商住小区等用户实行总表趸售的,供水价格也按现行趸售价96%执行。

此外,全市自来水企业及实行总表趸售的村(居)委会、商住小区执行用水“欠费不停供”的措施。对受疫情影响无力及时缴费的用户,可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大龙燚火锅华南摩尔店负责人周凯称,因为疫情影响,餐饮企业面临诸多困难,政府不忘对企业的帮扶,此举十分暖心。“餐饮店用水价格打九折后,光我们一个门店一个月节约水费大约就有两百块,我们属于用水量较小的,这对我们整个公司来说节约了一笔费用,给予了我们很大信心”。

名词解释

东莞阶段性降低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价格

趸售自来水:即供水企业将自来水输送至各村、小区等,再由各小区向终端用户转供。根据在小区的总水表计量实际售水量,以趸售水价格向各村、小区等收取水费。趸售价格一般可在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上扣减一小部分,扣减部分应能弥补总表到分表供水的直接费用。

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全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含市、镇、村级水厂)对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现行终端水价90%收取水费。

此外,全市自来水企业及实行总表趸售的村(居)委会、商住小区执行用水“欠费不停供”的措施。

记者 向连 曹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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