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平顺交警查处一起酒后驾驶拖拉机违法行为

黄河新闻网长治讯(实习记者 王雪瑶 通讯员 杨书平)

4月19日,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春季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郭某某被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成为平顺县酒后驾驶拖拉机“第一人”。

当天13时50分许,平顺县交警大队机动中队的民警们在省道351线苗庄段进行车辆路检路查时,郭某某驾驶晋D4087**拖拉机从此经过,执勤民警在对其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有一股酒味,经检测,郭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这都是无知惹了祸”郭某某后悔地说道。据了解,郭某某之前一直以为交警查酒驾只会查汽车或者摩托车,不会查拖拉机,所以才会喝酒后还“任性”开车。随后民警对郭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向其耐心解释酒驾的查处范围,同时依法对郭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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