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使輻射類項目正常運行,
確保輻射工作場所環境安全,
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各派出局輻射監管人員
於4月上旬
對通川區、渠縣、大竹縣
12家企事業單位進行了現場檢查。
通過調取資料、現場檢查監測,檢查人員對3家存在警示標誌不規範、人員未參加培訓、防護設施屏蔽效果不佳等現象的單位提出了整改意見;
對2家存在因疫情影響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單位現場提出了警告,督促其在最短時間完成整改,確保防疫工作和安全工作兩不誤;
對1家 存在未對退役射線裝置進行去功能化處置等違法行為的單位下達了限期整改決定書,在限期內未完成整改的將立案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