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的宣告 温情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的不起诉处理,我一定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来凤县一民营企业负责人龚某郑重地从承办检察官手中接过《不起诉决定书》,心中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公开宣告

近日,来凤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龚某、马某案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工作依法进行监督,该县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参加。

“阳光”下的宣告 温情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检察官宣读不起诉决定书

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公开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从案件事实、不起诉理由、适用法律和相关政策等方面对相对不起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了公开说理,经查,犯罪嫌疑人龚某、马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但其情节轻微,投案自首,主动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主观恶性不大,依法拟对二人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承办检察官对不起诉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并现场向被不起诉人进行了送达,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


人民监督员点赞

“阳光”下的宣告 温情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阳光”下的宣告 温情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人民监督员为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点赞

“我自己也是做企业的,不起诉决定是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支持,彰显了法律温情,希望当事人在今后办企中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守法。”有过办企经历的人民监督员陈中伟有感而发。

“受邀参加此次公开宣告,让我又一次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将权力置于阳光下的的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多次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的来凤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杨志华如此表示。

此次公开宣告活动,得到邀请参加的人民监督员一致好评,他们认为来凤检察邀请第三方参与公开宣告,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表现,让检察工作真正做到了公开、公正、透明,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为民营经济复工复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彰显检察担当。


坚定复工复产信心

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个企业发展的好坏,安全保障是首要的,企业要履行好安全责任,作为主管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责任,这次公开宣告是一次法治教育,让人警醒。

承办检察官还为龚某详细解读了目前国家针对疫情期间服务民营企业的各种帮扶政策,鼓励其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对其复工复产需要的防护、防疫、防控要点进行梳理,提示疫情期间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点。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的不起诉处理,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总算落了地,你们对我的帮助我会牢记在心里、实践到行动中。”龚某表示今后一定严格依法经营,做好安全生产。

会后,承办检察官和人民监督员深入该企业工程项目现场察看了整改情况。

“阳光”下的宣告 温情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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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检察彰显法律温情

据了解,该院聚焦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努力提高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打击犯罪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平衡,为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来凤县检察院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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