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的童養媳是如何生活的?少年送婆家,一生苦無依

現在的社會上,法定結婚年齡雖然擺在那裡,但晚婚晚育的人也不在少數,不然就是不言以結婚的。而十三、四歲的年級在現在來說還只是個一個初中生的年紀,各方面都還沒有成熟。然而在古代,有的十三十四歲的女孩子都要考慮開始生子,甚至有的已經開始當媽了,這種女孩子便是童養媳。

在古代那個男尊女卑的環境下,童養媳就出現了。在古時候,人們的死亡率是非常高的,即使是有時候的一些風寒感冒的小病,就可能奪取一個成年男人的生命。

所以古人普遍都不是很長壽,為了改善人口加快生子。一些富貴的人家就會“購買”一些女孩子做家裡的童養媳,來為自己家族添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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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的童養媳

童養媳又稱為“養媳”。最早童養媳始於三國時期就有記載,在陳壽所著的《三國志》中有記載:“至十歲,婿家即迎之長養為媳”。

可以明確的看到童養媳文化的雛形。而在明清時期到達了巔峰,漸漸地,童養媳就從民間蔓延到了上層官方,就連漢朝的皇帝劉陵,也曾在八歲的時候就有了一個童養媳皇后長孫氏。可以說,童養媳有著非常深厚的歷史淵源,導致了童養媳這一制度也在古代人的印象中非常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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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就存在的童養媳

當時的國家也是認可童養媳這一存在的,畢竟可以為國家增加人口,添加更多的勞動力。由於當時上級官員政府的認可,所以童養媳在古代也可以說是比較常見了。

大多數的童養媳都是因為父母換不上債,而賣到婆家去抵債的,而且要嫁給連自己都不知道長什麼樣子、多大年齡的男人。等到婆家將她們養大就嫁給他們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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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童養媳影視形象

畢竟童養媳是被父母賣給婆家,所以童養媳和婆家的身份地位本身就是不平等的。在結婚之前,童養媳不僅要服侍丈夫,還要每天伺候婆婆,婆家的起居問題不僅要她負責,連房子內的小孩子都要她來照顧,說白了和丫鬟沒有什麼區別,甚至有時會連丫鬟也不如。

要是有什麼不注意也會受到捱打和虐待。畢竟沒有了家庭的支撐,童養媳在婆家的待遇可見一斑。白天是家中促使的免費勞動力,即使是打罵也沒有還口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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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童養媳影視形象

為了子嗣的考慮,一般主人家都會挑選一個相貌端正、身體健壯的女孩作為兒子未來的媳婦。所以有時也會有童養媳比自己未來的丈夫的歲數還要大,所以也往往要擔負起照顧“小丈夫”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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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養媳畫像

每天晚上童養媳都要親自幫助丈夫沐浴、倒夜壺、睡在他身邊隨時照顧準備起夜。美其名曰“培養感情”,實際上就是磨滅這些女孩子的自尊心和羞恥感。

除此之外,如果是遇到了好點的婆家,日子雖辛苦,但最起碼能吃飽穿暖。若是不幸,小丈夫還未成年就去世,她們小小年紀就要開始準備做一輩子的寡婦,動輒就要受到百般的捱打辱罵說他們剋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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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童養媳影視形象

由於長期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中,童養媳的性格都是極具奴性的。她們並不會認為自己可以有著可以享受主人家的權利,就連吃飯也要站著給每個主人夾菜,甚至丈夫成年後看不上年老色衰的媳婦,也可另娶新歡,而童養媳則要為丈夫守節一生,孤苦伶仃的伺候著丈夫和丈夫的新歡。對於她們來說,和守活寡沒有任何的區別,而因為她們的身份,又沒有反抗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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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期還存在的童養媳

新中國成立之後,女權意識開始集體高漲,再加上國家頒佈了“婚姻法”,在法律的禁止下,童養媳也逐漸消失了。雖然一些偏遠的地區還在受封建殘餘的影響,但我相信,在現在不斷進步的社會和不斷提高的女權意識下,童養媳這個封建社會殘餘下來的畸形文化,終有一天會不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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