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商微课堂-企业设立篇》—创业是不是一定要成立公司?


《法商微课堂-企业设立篇》—创业是不是一定要成立公司?


创业都有哪些形式呢?

创业可以有多种形式,成立公司是方式之一,创业还可以成立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等,其中:

(1)有限责任公司

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公司形式。

(2)合伙企业

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

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除此之外还有股份有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等多种形式,创业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形式进行创业。


想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要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不少于2人,不多于50人);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想设立合伙企业的,要具备下列条件:

(1)有2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想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要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为第一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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