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
有網友發佈視頻稱,
廣州恆大球員、現任國腳於某某
涉嫌故意塗改機動車號牌。
當天中午,廣州交警轉發了這條微博,並表示“情況已收到,我們來跟進。”
下午3點50分,廣州交警轉發了“疑似於漢超塗改車牌”相關報道的微博,並表示“車主已到天河交警大隊接受調查”。
當晚,
廣州恆大淘寶足球俱樂部發布公告稱,
球員于漢超嚴重違反隊規,
對其給予開除處分。
廣州恆大官方公告寫道:
“球員于漢超嚴重違反《廣州恆大淘寶足球俱樂部球員“三九”隊規》之“九開除”的紀律規定,經公司研究決定,給予開除處分。”
去年
恆大頒佈了“史上最嚴隊規”:“九必須”、“九不準”、“九開除”。其中“九開除”第7條與第9條規定,
“嚴重損害公司品牌形象者,開除”,“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者,開除”。稍晚,
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官方微博發佈消息:
目前,廣州警方依法對於某作出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駕駛證記12分。
球員于漢超的行為
涉嫌違反哪些法律規定?
法條鏈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條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廣州恆大開除于漢超,
符合《勞動法》麼?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仲裁員、《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修法小組成員、上海通力律師事務所吳煒律師表示:
首先,“三九”隊規是恆大俱樂部的紀律隊規,不但已經向球員進行了多次傳達,並且在整個足球圈也已經廣為知曉。
俱樂部此前已經多次依據“三九”隊規做出紀律處罰,並即時進行全隊通報,于漢超也在場並無異議。俱樂部全體成員均對此十分了解,在此情況下,據此可以作為開除球員的依據。
其次,雖然于漢超的行為可能沒有觸及刑事犯罪,但是根據隊規和工作合同,已經屬於嚴重違紀行為,構成了俱樂部解約的正當理由。
另據瞭解,通常球員和俱樂部簽訂合同最基礎的範本中就包括以下條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于漢超此番塗改車牌,屬於毫無疑問的違反合同中相關規定——開除決定,找不到任何問題。
第三,與傳統勞動合同爭議不同的是,職業俱樂部與其球員之間工作合同的爭議,應由中國足協仲裁委員會審理。這點已經有國內法院的判例可循。
于漢超與俱樂部之間工作合同屬於足球行業內部管理的合同,也約定了適用足球行業規定,因此中國足協仲裁委在審理時首先以足球行業規定、合同約定和行業慣例為優先適用。
對此,你怎麼看?
素材、澎湃新聞
整理編輯:張家港普法
遵紀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