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的那些事

农民合作社,又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6年10月31日,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共同成立的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属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种。农民合作社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在带领农民建设现代农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那么农民合作社还有哪些值得了解的内容,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学习下吧!

农民合作社的那些事

一、农民合作社成立条件、现状

农民合作社成立需有五名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以及从事与合作社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但是,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单位不允许加入农民合作社。

截至2019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220.1万家,实有入社农户超过1亿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50%左右。

农民合作社的那些事

二、农民合作社经营模式

从合作社经营活动类别上看,合作社主要从事的行业有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利用、农畜产品加工和营销、农资经销、农机和农技服务、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服务、电子商务运营等多个方面,其中部分地区从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作社占比达到60%以上。

从合作社为社员提供的服务上看,合作社主要有农产品加工服务、农产品销售服务、农产品运输及仓储服务、农业生产资料购买服务、农业技术培训、提供农业保险服务、引进良种和推广服务等多种形式。但是目前由于场地及资金原因,能够提供农产品二次加工和存储服务的合作社相对较少。

当前,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推进,农民合作社也加入到这一趋势中。据统计,从事生态农业的合作社占比最高,另外循环农业、休闲农业、会展农业等新形式也有相当的规模,超过40%的农民合作社从事两种或两种以上新业态。

三、农民合作社营收能力

农民合作社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主体,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新渠道,展现了强有力的助农增收能力。根据某发展中心2018年调查数据,某地合作社社农户均增收2000元以下的占21%,2000-4000元的达到40%,4000-6000元的达到19%,6000元以上的达到20%。

农民合作社的那些事

四、合作社的优势

全国很多地区都对合作社有免税政策和支持,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当地税务局及农业农村局。以下是其中的一部分。

1、税收方面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对为农业生产中提供技术服务的劳务免征所得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合作社购买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对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农资,免征增值税;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2、国家财政设立专项基金

专项基金重点用于支持引进新品种和推广新技术、提供培训及服务、组织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初加工、获得认证、品牌培育、市场营销和信息咨询等加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促进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水平。

近年来,我国农民合作社迎来了蓬勃发展的好势头,各地合作社也在逐年增加。但与此同时,合作社也面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实力不强等问题,特别是部分合作社运行不规范,成为制约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关键因素。今年3月份,国家出台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具体规划,提出了五大支持政策和四大保障措施,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了解一下。在此也希望更多类型、更高质量的合作社能够涌现出来,更方便地服务广大农民群众,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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