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己之力掀翻百年家族,送老祖宗归天,不惧生死的痴情书生

大家好,我是怀禅,很荣幸我的文字能被大家所见。

小时候总羡慕小说中飞天遁地,仗剑天涯的豪爽,但是随着年龄的增加,小说中的场面不再是绝对的焦点,书中角色的身世纠葛和内心世界才更让人动容。

金古黄粱温笔下都有很多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但是最近我脑中第一个冒出来的角色,是出自《雪中悍刀行》里的。雪中的里的人物众多,各具特色,作者用他精巧的构思,深厚的功底构建了一个庞大的世界。最先在我脑子里出现的却是那个大雪坪上的痴情书生、书圣--轩辕敬城,这个来的快去的也快的陆地神仙。

轩辕敬城是个悲情人物,好读书的他,有着发自内心纯粹真挚的爱。

“人生当苦无妨,良人当归即好。”

这是轩辕敬城刻在他做的杯子底的字。他的故事告诉我们,爱上一个不爱的自己的人是有多痛苦,但爱着有似乎很幸福。他说他不后悔娶她。

他每年都会酿三坛当归酒,两坛给她,一坛给自己。自己的喝光,她的,滴酒不动。终于,在轩辕敬城-----这个从没有在她眼里是个男人的男人踏上大雪坪后,她终于喝了第一口。

“我入陆地神仙了。”轩辕敬城闭上眼睛,只见他七窍流血,却神情自若的双手摊开,似乎想要包容那整座天地。

我想轩辕敬城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一定是微笑着的。这一笑,复杂难名。

二十年的软弱,让在这个虎狼环境下的女儿对自己失望透顶;那个心中一直怀念着别的男人的老婆,为了气自己,选择了跟老祖宗双修;只不过好读书,就被家族所弃,遭受父亲兄弟白眼唾弃。

这一切的一切都在这一天结束。

隐忍二十年厚积薄发,不惧一死,用生命换一次颠覆的权利。

“请老祖宗赴死”,扫荡五百年积淀下来的尘埃。

如果环境不允许,那就改变环境。立志成为治国的文人,却比武人更无畏。

以一己之力掀翻百年家族,送老祖宗归天,不惧生死的痴情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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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蚍蜉撼大树,可敬不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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