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檔案應該怎麼辦?

主要是看你所在單位的性質和檔案所在單位,主要分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工作單位是國企、事業單位、公務員單位等具備人事檔案保管權限的單位,並且檔案在工作的單位,離職後應該在15日內將檔案轉遞到人才中心進行保管,根據現在的人事檔案管理制度和幹部人事檔案管理條例以及2014年90號文、2016年75號文的有關規定,你可以將檔案轉遞到生源地或者新工作單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進行保管,如果沒有新工作單位,可以將檔案轉遞到現行單位對應的人才中心進行保管。

第二種情況是工作單位為私企、民企不具備檔案管理,檔案本身就保管在人才中心,那就只需要帶上工作單位的離職證明到人才中心更新工作材料就好,檔案暫時不用調動,等找到新工作單位後,單位要是具備檔案保管權限,單位會出具調檔函讓你去調檔,不具備檔案保管權限,檔案依然保留在人才中心。

檔案保管在人才中心,都應該按時更新檔案相關材料,如工作材料等,工作材料一般為進單位勞動合同,離開單位離職證明等。

檔案是我們的第二身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能夠證明很多問題,在現行人事制度管理下,很多地方都會用到人事檔案,所以應該引起高度關注。

離職後檔案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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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不要等到需要他的時候才想起它,這樣它也會和你開一個天大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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