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業管理新規實施 首個物業管理委員會醞釀破局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5月2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劉世昕)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代表業主決定物業管理事項,是5月1日起實施的《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中的一大亮點。今天,北京市首個物業管理委員會開始在西城區廣內街道廣安門北街20號院(以下簡稱廣內北街20號院)醞釀,破局老舊小區物業管理難題。

一直以來,業委會難成立是小區管理運行中的痛點。《條例》有所突破,規定對不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具備成立條件但確實有困難未成立,以及業主大會成立後未能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的情況,可以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作為臨時機構,依法組織業主共同決定物業管理事項。

這一規定使得即便沒有業委會,小區業主也可以通過物業管理委員會與物業公司對話,解決物業管理中的實際問題。今天,在廣內北街20號院已經貼出了一份關於物業管理委員會委員人選推薦的通知,小區業主紛紛來圍觀。

北京市西城區廣內街道負責人介紹說,組建廣安門北街20號院物業管理委員會,旨在以該議事機構為核心,牽頭解決該小區存在的一攬子歷史遺留問題。

廣安門北街20號院於1995年建成,由六家產權單位集資建成。由於客觀原因,此小區產權關係較為複雜,導致上下水管線、電梯等基礎設施老化等問題找不到相關部門解決。另外,由於小區未完成房改,責任主體不明確,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不清,造成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5月2日,街道工作人員在廣安門北街20號院進行《條例》宣傳。

2019年,北京市西城區廣內街道開始探索黨建引領社區治理框架下的物業管理機制,成立了街道“物業聯盟”,探索解決居民目前最迫切的物業服務管理難題。《條例》通過後,廣內街道在前期“物業聯盟”的基礎上,進一步探索破解老舊小區物業管理的途徑。廣安門北街20號院,由於房改工作未完成等因素,不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廣內街道決定在該小區籌備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

5月2日,街道工作人員在廣安門北街20號院進行《條例》宣傳。

據介紹,廣安門北街20號院物業管理委員會,擬由居民委員會代表、業主代表共11人組成。按照《條例》規定,物業管理委員會主任由居民委員會代表擔任,副主任由居民委員會指定一名業主代表擔任,任期三年。今天發佈通知後,符合條件的參選人員需按要求提交材料至社區居委會,由資格審核小組進行評定後,按照相關程序產生物管會委員。物業管理委員會成立後,將依照《條例》第三十四、第四十四、第五十二條相關規定,組織業主共同決定物業管理事項,並推動物業管理區域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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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世昕

責任編輯:王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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